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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的靈魂

作者:天宇 來源:chnfc 時間:2006-04-29
    藝術工作是將一些大家認同是具美感的元素,加入藝術家自己的思想,經過新的安排及組合后,再透過一種媒體表達出來,可以是建筑、室內設計、戲劇或歌曲等,而最后的作品會令觀眾產生共鳴,一種用心來感覺的藝術動力。

   室內設計是藝術工作的一種,設計師依據個人的理解把室內空間中的元素,以新的秩序來安排。空間內的景物刺激著我們最敏銳的反應,從而令我們對重生的空間產生一種新的感覺。但如果你認為這個經過設計安排后的空間,只是單單給你一個生活空間的感覺的話,那就只能說這是一個“機械性空間”,一個為你生活的要求而造的空間。反過來,如果它能令你對空間的美產生共鳴,對生活產生一定的內心感受,一種我稱之為人造的感情時,才可算得上是一個經過設計塑造的空間。

    設計師把木材、大理石及金屬等材料放在空間內,只是一件裝飾精巧的創作,但如果它同時能令人心跳,且喜悅地說一聲:“多漂亮美好的空間噢!”這才算得上是設計,因為藝術已經進入了這一設計中。一個空間如果只具有真實感,對它的感覺只可以用感謝來形容,這種感覺就象感謝發明了飛機或電腦的人一樣,因為它并沒有打動人的心,所以不應該算是藝術!

    拿今天流行的“簡約設計”手法來作一個比喻,很多生活在這一種空間內的人未必明白這個空間的意思或設計師的意圖,他們只是隨著潮流而跑,人們感謝這一空間是因為它給了他們一個潮流,一個多數人都可以認同的東西!但我覺得這些人只可以說是生活在一個“機械性用途”的空間內。 如果設計師所安排的墻壁形狀、光線運用等設計元素都能令人產生來自內心的感覺,就可以說是了解了設計師的設計動機。不論設計師的意圖是強烈、溫柔抑或高貴,他所使用的手法都應該能把這些構思表達出來,并讓眼睛看到那尖銳的動力,及明白所想表達的理念,而這些東西都應該不需要用文字來形容,只需要依靠那些安排在空間內的元素表達。它們互相間的關系并不應該是一種帶有“直接誘導”的安排,它們應該在我們的思想內重新組合而成,這些是所謂的設計語言或手法,而運用這些手法把室內元素組成能令人對空間產生內心共鳴感的,才算是設計。

    設計應該跟現在流行的風格沒有關系,潮流只會是一個遮擋我們設計工作的東西。因為設計是抽象的,設計師是運用他最高的本領及語言來工作,而并不是運用流行風格的具體作為藍本。設計師是要依靠思想作為穿越潮流的工具來令自己站在它的前面。室內設計工作就是要把不同的設計元素放在一起,營造出一種超乎“機械性、真實性”的空間形態來。不論是特定安排的系統、一種意念的組合、或是元素間的互相關系,設計師都應該注重感覺的質量而不是數量,從而令觀眾能夠產生一種人造的感受、一種戲劇性的激情來。

    如果我們希望室內空間能夠作為我們心靈的避靜所在,我們就應該關注光線、顏色、質感、空間等元素的互相關系,因為室內空間將是放置精神的一個容器,它可以改變我們對時間或四季的感覺,改變對顏色的理解,最重要的是它可以控制或凈化我們的情緒,塑造我們的幻想及澄清內心的反省。如果我們懂得跟空間溝通,它可以改變我們的生活方式。

    量度人類的心靈是用深度而不是寬度,所以室內空間的大小不應該是用物質來量度,心靈的空間應該能夠超出物質空間的實際大小。現代室內設計工作,應具備一種有影響力及有激發性的靈魂。它不應該附在室內的物件上,但應該在室內物件與物件的空間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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