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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市全球征集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

作者:佚名 來源:水母網 時間:2009-04-28

用一句話向別人介紹煙臺,你會怎么說?用一個圖案來代表煙臺,你會怎么選擇?“港城”、“水果之鄉”、“山海仙境”、“葡萄酒城”等,是否就是煙臺城市形象的代表和全部呢?煙臺到底擁有怎樣的城市特質和風采,是“說不清楚”還是有“太多話可說”……昨日下午,記者從煙臺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煙臺市決定面向海內外公開征集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征集時間從4月27日起至6月27日止。

此次征集活動在煙臺市委宣傳部的直接領導下,由煙臺市政府新聞辦公室、煙臺日報傳媒集團共同主辦,煙臺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朱秀香擔任征集領導小組組長。水母網(www.shm.com.cn)作為本次征集活動指定的官方網站。

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是城市文化標識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形象最直接、最有力的反映。良好的城市形象標志和品牌不僅能折射出城市的魅力和吸引力,同時能形成一種強大的凝聚力、輻射力。連日來,著名作家宋蕭平關于盡快確立“煙臺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的倡議,引發了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積極回應和廣泛關注,也得到了煙臺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適逢建國60周年,為順應民意、凝聚民智,進一步塑造提升煙臺城市形象,彰顯煙臺城市特質,市委宣傳部決定面向全球發起此次征集活動。

據悉,此次煙臺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征集活動得到了海內外眾多媒體的熱心支持,國內強勢媒體《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日報》、《中國文化報》、《大眾日報》、香港《文匯報》和著名網站新浪、搜狐、騰訊以及海外知名媒體美國《僑報》、法國《歐洲時報》、日本《朝日新聞》、韓國《中央日報》等將先后在重要版面和位置刊發我市城市概況介紹和本次活動征集啟事。

征集活動開展期間,煙臺市將舉行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公眾投票評選、“煙臺城市形象定位”專家研討會、影視廣告創意大賽、煙臺城市形象優秀作品集錦出版等系列活動。

本次應征作品的評選工作由專家評審委員會根據公眾投票結果和有關方面的意見,對作品進行初評和定評,分別選出煙臺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的獲獎作品。評選結果將于8月底前后公布。

煙臺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征集啟事

為進一步凝煉煙臺城市特色,挖掘文化內涵,打造城市名片,展示城市魅力,提升煙臺的對外形象和影響力,為全面建設文明富庶新煙臺服務,現面向海內外公開征集城市形象標志和城市形象宣傳廣告語。

一、活動說明

本次征集活動由煙臺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和煙臺日報傳媒集團主辦。主要內容有兩項:一是征集城市形象標志設計,二是征集城市形象宣傳廣告語。凡是關心煙臺發展,愿為煙臺城市形象宣傳提供最佳創意的個人和機構均可應征(主辦單位和參與評選工作的個人和機構除外),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可以分別應征。

二、有關要求

(一)城市形象標志設計圖案:

1、要寓意深刻,內涵豐富,能充分反映煙臺悠久的歷史文化、獨特的城市風貌和輝煌的發展成就;

2、構圖布局巧妙,色彩搭配合理,具有強烈的視覺沖擊效果,便于識別和記憶;

3、形象高雅大方,易于被不同區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認同,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4、適合在電視、報紙、網絡和戶外廣告等不同載體使用。

(二)城市形象宣傳廣告語:

1、主題明確,含義深遠,既能真實反映煙臺特色文化精髓和獨特的資源優勢,又能彰顯獨特的城市形象,展現城市的無限魅力;

2、語言精煉、表意準確,富有美感,具有較強的親和力和凝聚力,瑯瑯上口,便于傳誦;

3、用中文表達(可附英文),文字簡潔規范,字數在20字以內。

三、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從啟事發布之日起開始,到北京時間2009年6月27日17時結束,逾期投稿視為無效。

四、應征方式

應征者應將應征作品及其附屬材料和《煙臺城市形象標志和宣傳廣告語應征報名表》,一同通過以下方式送達活動主辦方。

1、郵寄。地址:山東省煙臺市萊山區芙蓉路6號煙臺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郵編:264003)。將應征作品打印成A4(21CM*29.7CM)規格。信封背面請注明“煙臺城市形象應征作品”,截止時間以收到日期郵戳為準。

2、網絡。登錄水母網(www.shm.com.cn)“魅力煙臺”頻道上傳作品。其中,“城市形象標志”設計作品要求如下:(1)必須上傳設計作品的源文件,例如PHOTOSHOP的psd格式文件、AdobeIllustrator的ai格式文件、CORELDRAW的cdr格式等。(2)必須上傳設計作品的jpg或者gif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過6mb。網絡投稿聯系電話:0535-6631312。

五、作品評選及獎勵

1、作品評選經初評、公眾評議、復評、定評四個階段進行,最終將于2009年8月底左右在相關媒體公布評選結果。

2、獎勵辦法:設城市形象標志、宣傳廣告語作品一等獎各1名,各獎勵人民幣5萬元(稅前);城市形象標志、宣傳廣告語作品入圍獎各2名,各獎人民幣1萬元(稅前)。同時,在參與者中抽取產生若干中獎人員,各贈送禮品一份。獲獎者均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規定納稅。

六、注意事項

1、應征作品應附創意說明,簡明闡述作品的構思、立意,字數一般在500字左右。

2、應征者必須保證作品系原創,此前未曾發表過,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等合法權利,如有侵權情況發生,由應征者自行承擔法律責任,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應征作品恕不退還,應征者請自留底稿。相同應征作品以先到為準。若出現同一時間收到相同內容多幅作品的,則以抽簽決定其中一名為獲獎者。

4、應征作品一經獲獎,作品所有權、修改權和使用權等著作權即全部無償一次性歸主辦單位所有,應征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使用。主辦單位除本活動獎金、獎品外無需再向作者另外支付報酬。

5、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并按中國法律規定執行。一旦參加應征,即視為無條件同意本啟事所有條款。

6、活動詳情查詢請登陸水母網(www.shm.com.cn)。活動咨詢電話:0535-6789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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