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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城市標志設計征集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09-06-28
有著玉龍故鄉之稱的阜新,環境優美,文化燦爛,經濟繁榮,是一座在環境、文化、經濟和諧創新中具有較高生活品質的城市,是一座融于生活、引領生活、創新生活,讓我們生活得更好的城市。 

  為更好地彰顯城市特色、塑造城市形象、推廣和經營城市品牌,通過向國內外征集、專家評審、市民投票等,產生阜新城市標志(含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色彩及標準組合)。 

  一、主辦者 
  本次征集活動的主辦者為中共阜新市委、阜新市人民政府。主辦者設立中國遼寧省阜新市城市標志設計征集辦公室(以下簡稱“征集辦”)具體負責城市標志設計征集、評選和宣傳等工作。 

  二、征集對象 
  2.1國內外所有關心、支持中國阜新城市標志設計的個人和機構,均可按照本方案參加征集活動。凡應征作品的創作者,只需填寫并簽署《阜新城市標志設計征集活動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和《阜新城市標志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作者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并按本規則規定的時間和方式送達應征作品的,均可成為本次征集活動的應征者。 
  2.2 任何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組織和評選工作的個人和機構,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2.3 應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社會公眾認為其與主辦者有事實上并不存在的關聯,也不能在未經主辦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就其應征情況進行公開宣傳。 

  三、征集時間 
  征集活動于2009年6月20日開始,于2009年8月10日截止(以下簡稱“截止時間”)。任何于截止時間之后送達作品者,無論何種原因,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四、應征方案的要求 
  4.1 本次征集活動以應征作品為對象進行征集、評選。對于每一件應征作品,應征者應提交包括《阜新城市標志設計稿》、《報名表》和《承諾書》等三份文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文件或其中任何一份文件不符合本方案規定者,概不符合應征條件。所有應征文件的文字部分應使用中文。 
  4.2 阜新城市標志設計應符合以下標準: 
  4.2.1 歷史文化與現代時尚相結合。城市標志設計既要體現阜新深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又要體現時代特征和時尚氣息。 
  4.2.2 地域特色與國際潮流相結合。城市標志設計既要體現阜新地域文化特色,得到市民的廣泛認同;又要符合國際標準與規范,把握國際流行趨勢。 
  4.2.3 抽象符號與現實形象相結合。城市標志設計應以抽象藝術的形式表現,給人以豐富的想象空間;但又要吸收阜新的現實形象,使人能夠聯想到阜新。 
  4.2.4 直觀美感與實際應用相結合。城市標志設計應從直觀上可以感受到美的韻律,感受到審美愉悅;又要方便應用,在各領域、各方面使用時,能夠自然協調,和諧相融。 
  4.3 《阜新城市標志設計稿》應包含城市標志的繪制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并應符合以下要求: 
  4.3.1 城市標志的繪制形象可以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 
  4.3.2 城市標志設計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4.3.3 在城市標志的繪制形象設計中,應于適當位置盡可能體現中國.阜新城市名稱:“FUXIN”(大寫或小寫)。 
  4.3.4 城市標志的繪制形象設計應包括彩色稿和黑白稿(網格圖)兩種設計標準圖稿,分別打印或繪制在A4規格的紙上。 
  4.3.5 城市標志的設計說明有助于評選時評委對作品的理解,其內容旨在闡述城市標志的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應征者應將設計說明打印或正楷書寫于A4規格的紙上,說明文字應當字跡清晰,表述完整。設計說明的題目應寫明城市標志的名稱。 
  4.3.6 提交設計方案的同時請提交TIF或PSD格式的電子文件,圖片分辨率為300dpi,以A4幅面白底繪制,標志設計尺寸:120mmX120mm,并在電子文件中注明各部分顏色。 
  4.3.7 《阜新城市標志設計稿》中不應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信息,所有此類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寫在《報名表》上。 
  4.3.8 一件應征作品應提交一份《報名表》,由應征者正確填寫并親筆簽署(應征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 
  4.3.9 一件應征作品應提交一份《承諾書》,由創作者親筆簽署(創作者為機構的,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蓋機構公章)。創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創作者必須共同簽署。 
  4.4 應征作品還須滿足以下要求: 
  4.4.1 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 
  4.4.2 阜新城市標志設計稿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應征辦法 
  5.1 應征作品可以掛號郵寄及電子郵件或當面交付的方式送達如下地址: 
  遼寧省阜新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 
  郵政編碼:123000 
  咨詢電話:0418-3332423  陳海龍 
  0418-2825780  李 敏 
  電子郵箱:fxghc@vip.sina.com 
  5.2 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征集辦所在地郵局接收當日郵戳為準;以當面交付方式送達的,送達時間以征集辦簽收時間為準。征集辦不接受除掛號郵寄、電子郵件和當面交付以外的其他方式送達的應征作品。 
  5.3 應征作品一經送達,即視為應征者已全部知曉并完全接受本征集方案。應征文件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應征者可于截止時間之前補正。 

  六、保密規定 
  本次征集活動的所有應征人都必須嚴格遵守以下保密規定: 
  6.1 應征人在創作應征方案的過程中以及向征集辦提交上述應征方案時,均應對該作品本身(及其創意)嚴格履行下述保密義務。履行下述保密義務的期限應自應征人開始創作應征方案之日起至本次征集活動評選結果揭曉。 
  6.2 應征人對保密義務的履行,即要求應征人及相關參與人員在上述保密義務期限內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征集辦及由征集辦指定的內部工作機構除外)披露應征方案本身(及其創意)。 
  6.3 在本次設計征集活動舉辦期間,征集辦保留取消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征人所提交的應征方案參選資格的權利。 
  6.4 如應征人對上述保密義務的違反致使主辦者遭受任何損失,主辦者保留要求該應征人賠償的權利。 
  6.5違反保密義務的最終解釋權歸屬于主辦者。 

  七、提交作品的處理和作品的知識產權 
  所有提交至征集辦的應征方案, 征集辦不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應征人同意,無論該應征方案是否中選阜新城市標志,有關知識產權的歸屬,應根據附件三《阜新城市標志設計征集活動應征作品創作者承諾書》的相關約定確定。 

  八、應征作品的評選和決定 
  8.1 征集辦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應征作品進行評選,評選辦法另定。 
  8.2 主辦者擁有決定阜新城市標志的最終權利。  
 
  九、獎勵 
  9.1 對選定為阜新城市標志的作品,獎勵人民幣10萬元。 
  9.2 對評選出的10件獲得優秀設計獎的作品,每件獎勵人民幣1萬元。 
  9.3 上述獎金金額指稅前金額。獲獎者應按照相關國家及地區的法律規定納稅。 
  9.4 對評選出的前50件獲得入圍獎的作品,編輯成紀念畫冊,內含入圍者(或機構)信息,贈予入圍者。 
  9.5 主辦者向成為阜新城市標志作品的創作者、優秀設計獎獲得者頒發獲獎證書,并贈送紀念畫冊。 
  9.6 主辦者邀請成為阜新城市標志作品的創作者和部分優秀設計獎獲得者參加阜新城市標志發布表彰會。 
  9.7 以上獎勵以作品為單位授予,兼中兼得,獎金由相關創作者自行分配。 
  9.8 征集辦將獎金(現金或支票)和獲獎證書交付作品的應征者或其書面指定的代表。應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辦將獎金(現金或支票)和獲獎證書交付《報名表》中“創作者”一欄排名最靠前的應征者或其書面指定的代表。 
  9.9 評選揭曉后,征集辦將在相關媒體上公布獲獎名單。 

  十、相關聲明 
  10.1 因郵寄延誤、郵寄丟失或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或其他非征集辦的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征集辦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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