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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VI系統設計及創刊十年紀念標志設計征集

作者:佚名 來源:京華時報 時間:2010-05-05

2001年5月28日,《京華時報》呱呱墜地,經風歷雨,一紙風行,如今即將邁入第10個年頭,已成長為北京最有影響力的主流報紙。《京華時報》的發行穩占北京都市報市場72%以上的份額,實現了北京都市報零售市場第一、北京都市報總發行量第一,覆蓋率達100%,實銷率99.39%。2008年《京華時報》廣告額達到全國報刊廣告第二名、北京報業第一名。《京華時報》將繼續探索和確立都市報的內容優勢和經營態勢,為下一個十年發展打下堅實的市場基礎、產業基礎、品牌基礎、體制基礎和人才基礎,朝著“百年京華”的目標邁進。在《京華時報》進入十年之際,特面向廣大讀者征集《京華時報》VI標志及《京華時報》十年VI標志、十年廣告語,希望用您的心聲,讓我們更進一步,更上一層樓,歡迎大家積極參與。

一、征集內容
1、《京華時報》10年廣告語;
2、《京華時報》VI設計及《京華時報》10年VI設計。

二、作品要求
1、《京華時報》10年廣告語
(1)能夠形象準確地表達《京華時報》引領京城、權威報道、都市品味、服務市民、貼近市民、大報氣質的風格及定位;
(2)能夠體現《京華時報》10年內涵;
(3)廣告語具有較強的創意性和沖擊力;
(4)用語需精練獨到,朗朗上口,簡短有力,易于傳誦。
2、《京華時報》VI設計及《京華時報》10年VI設計
(1)能體現出《京華時報》京城第一大報的氣勢(10年VI設計需緊扣10年主題);
(2)主題突出,形象生動,新穎別致,具備藝術性、實用性、時尚性,易于識別并具有較強視覺沖擊力;
(3)易于在紀念品、印刷品上印制,易于在公共場合、慶典場所展示;

三、征集時間征集日期
2010年5月5日―2010年5月25日,以郵戳或電子郵件發出時間為準;

四、獎項設置
1、《京華時報》10年廣告語大獎1名,獎勵價值5000元人民幣獎品及證書一份;
入圍獎3名,分別獎勵價值2000元人民幣獎品及證書一份;
2、《京華時報》10年VI設計大獎1名,獎勵價值5000元人民幣獎品及證書一份;
入圍獎3名,分別獎勵價值2000元獎品及證書一份。

五、評選辦法
本次活動所有作品將在京華網(www.jinghua.cn)公布,讀者可進行評議并投票,最終采用網民投票并結合專家投票的結果進行評選。

六、作品提交
1、VI設計作品需提交彩色紙質設計樣稿(A4幅面)和電子文件(JPG格式,圖片分辨率應在300dpi以上)各一份;
2、十年廣告語作品可通過平信郵寄或電子郵件的方式提交;
3、郵寄地址:北京朝陽區左家莊前街1號百靈大廈5層京華時報社品牌推廣部,郵編:100028(請在信封正面注明“京華十年征集活動”);
4、電子郵箱:liren0967@163.com(郵件以附件形式發送,并以“京華十年征集活動”為郵件主題);
5、作品提交需附作品創意說明(200字內)、作者姓名、有效證件號碼、通訊地址、聯系電話;
6、活動咨詢電話:品牌推廣部64682097,64668686轉3660(周一至周五9:00-18:00)。

七、特別聲明
1、應征作品須為應征者本人創作,嚴禁一稿多投,并確保不存在任何侵權行為,因應征作品產生的一切侵權糾紛由應征者自行解決,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應征者自行承擔;
2、作品一經采用,其著作權、修改權和使用權均歸京華時報社,應征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3、所有應征作品恕不退稿,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4、京華時報社擁有評選的最后裁定權;
5、應征者一經投送作品,即視為認同本活動之約定(包括法律責任分配的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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