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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泰之州”泰州市市徽作品全國征集大賽啟事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17-05-10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文藝工作座談會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三次、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增強全市人民的自豪感、幸福感和歸屬感,促使全市上下以更大的熱情和幹勁建設“強富美高”新泰州,經研究,擬在全國範圍內舉辦“祥泰之州”泰州市市歌、市徽作品征集大賽。

  一、主辦單位

  中共泰州市委宣傳部

  泰州市文聯

  二、征集時間

  從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5日結束,截稿日期以當地郵戳或網絡郵箱接收時間為準。

  三、征集範圍及內容

  面向全國範圍征集市歌、市徽。其中,市歌包括歌詞和作曲兩個部分。

  四、具體要求

  1.作品自行命題,副標題為“泰州市市歌”、“泰州市市徽”。

  2.市歌:所征集的市歌可以是詞或者曲,也可以是詞曲完整的作品。要緊扣主題,立意新穎深刻,充分彰顯泰州本土元素,體現泰州的文化內涵、地域特色和人文精神。歌詞要語言規範、言簡意賅、優美上口,具有較強的傳播力;譜曲要旋律優美、悅耳動聽,富有感染力。歌、曲要易記、易學、易唱,能充分反映泰州人民的精神風貌,增強市民的認同感、榮譽感和自豪感,提升城市的親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作者對所提供的作品要附1000字以上的創意說明。鼓勵詞作者和曲作者聯手創作完整的歌曲作品參賽,有條件的可提供錄音小樣。

  3.市徽:所征集的市徽作品要創意新穎,形象生動,寓意深刻,標識性強。要體現鮮明的時代特征和風貌,也要體現泰州的地域特色、曆史文脈以及精神特質、價值觀念等,使之成為泰州所特有的鮮明標識,區別於其他城市。作者要提交作品彩色效果圖,並附1000字以上的創意說明。

  4.市歌、市徽必須為原創作品。

  五、征集方式

  由泰州市委宣傳部、市文聯聯合成立泰州市歌、市徽征集大賽領導小組,並在市文聯設立大賽辦公室。作者可將自己的作品報送本次征集大賽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以采取直接送達、郵寄或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等方式進行報送。具體報送地址是:

  江蘇省泰州市鼓樓南路368號泰州市文聯辦公室,電話:0523-86891863,聯系人:孫老師,email:tz86891863@163.com

  報送作品的同時,需要填寫《泰州市歌、市徽征集作品申報表》(具體表格,請登錄稻河文藝網在“通知公告”欄目下載,網址:http://www.daohewenxue.com/),並附作品創意說明。

  六、作品評選獎勵辦法

  本次征集大賽設金獎作品各1件(作品分歌詞、歌曲、市徽3類,下同),獎金各2萬元,銀獎作品各3件,獎金各1萬元,銅獎作品各6件,獎金各3000元,優秀作品各10件,獎金各1000元。

  大賽征集作品的評選將分為四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初選及市民投票。作品征集結束後,市委宣傳部、市文聯將聯合組織我市專家進行初選活動,初選入圍作品將在相關媒體進行發布,並發動市民進行投票,廣泛征求市民意見。第二階段:專家組初審及宣傳展示。邀請省內外相關專家組成專業評審組,對市民投票認定作品進行初次評審。屆時,將遴選出各10件候選作品進行後期製作,並通過適當形式進行展示、展演。第三階段:專家組終審及報送。經專家組對各10件候選作品進行終審,最終評定金、銀、銅獎作品,報送市委、市政府研究決定,並正式在媒體進行公示。最終由市委、市政府命名泰州市市歌、市徽作品,對外公開發布。

  除了對所有獲獎作品頒發獎金和榮譽證書外,對被命名為市歌的作品,將拍攝MV,連同被命名為市徽的作品一起,組織宣傳推廣。

  七、相關說明

  1.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還,請作者自留底稿。

  2.凡涉及抄襲等侵權行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一切後果。對於侵犯他人著作權的作者,一經查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

  3.凡入選作品在支付獎勵資金後,主辦單位無條件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修改權和解釋權,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作者享有獨立署名權。

  4.所有作品一旦參與征集,即表示作者自願認同上述條款。

  本次大賽最終解釋權歸主辦單位所有。

 

                                   中共泰州市委宣傳部

                                      泰州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2017年4月

标签:征集大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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