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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丹縣旅游商品、形象標識、主題宣傳口號征集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09-03-10
     為豐富山丹旅游商品,展現山丹旅游風貌,擴大山丹旅游知名度,提升山丹旅游形象品牌,促進縣域旅游產業示范縣試點建設工作,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特向社會公開征集旅游形象標識、旅游主題宣傳口號和旅游商品。 
 
一、征集對象 
 
縣內外工藝美術界、藝術界、工業產品設計界、有關院校師生及旅游商品生產企業的創作設計人員,從事旅游商品制作的鄉土人才、廣大民間藝人、個體工匠、生產企業和社會各界人士,均可以單位和個人或自由組合的名義參加。 
 
二、征集要求 
 
1、旅游形象標識 
 
(1)主題突出,創意獨特,具有較強的視覺感染力。 
 
(2)簡潔醒目,構圖新穎,具有親和力。 
 
(3)內涵豐富,寓意貼切,通用性強,適合在多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 
 
2、旅游主題宣傳口號 
 
(1)應征作品應反映山丹旅游資源的獨特性和深厚文化內涵,符合游客對山丹旅游的心理期望和時代訴求,主題突出,寓意深刻,具有很強的文字震撼力、號召力和廣告宣傳效果。 
 
(2)文字精煉,一般在12個字以內,中英文對照,特色鮮明,富有美感,簡明易記,方便傳播。   
 
(3)應征作品必須有合理、詳盡的創意闡述。 
 
3、旅游商品 
 
(1)作品應為旅游紀念品、工藝美術品、手工藝品、文化藝術品、旅游文化用品、民俗用品、旅游服裝、土特產品、旅游食品等方面的實物樣品或設計模型。 
 
(2)作品要具備較強的創意,富含文化內涵,能夠體現山丹文化特色、地域特色和人文特色。 
 
(3)作品要從旅游商品的概念性、便攜性、科技性、市場性、工藝性、功能性、紀念性、地域性、系列性、整體性等方面予以綜合考慮。 
 
4、應征作品均應采用A4規格紙張,彩色圖稿、電腦制作樣稿和手稿均可,并附詳細的創意和設計文字說明。旅游商品應征作品須附上全套規范設計圖稿(手稿尺寸標準為打印紙A4尺寸,電子圖片300dpi以上,彩色),盡可能附上旅游商品包裝、廣告、出版物、旅游商品海報、招貼畫、動漫作品等材料。 
 
5、應征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杜絕抄襲,如涉及著作權利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所選用的作品所有權歸山丹縣外事旅游局。 
 
6、應征作品中必須準確反映投稿人的姓名、聯系方式及身份證號碼,所投稿件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三、征集時間 
 
自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 5 月 25 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四、評選辦法 
 
征集的旅游形象標識、旅游主題宣傳口號和旅游商品將邀請 
 
有關方面專家組成評委會進行初評,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后,由評委會確定最終入選作品,并在媒體上予以公布。 
 
五、獎項設置 
 
1、旅游形象標識:設采用獎1個,獎金5000元。 
 
2、旅游主題宣傳口號:設一等獎1個,獎金2000元;二等獎2個,獎金1000元。 
 
3、旅游商品:設金獎1個,獎金5000元;銀獎3個,獎金3000元;銅獎5個,獎金2000元。 
 
4、旅游形象標識、旅游主題宣傳口號和旅游商品征集活動入圍獎各10名,均頒發紀念獎。 
 
六、投稿方式 
 
1、山丹旅游資源情況等有關資料,可登錄山丹旅游信息網,網址:www.shandantour.com.cn 
 
2、信件郵寄:山丹縣外事旅游局(地址:山丹縣東大街2號) 
 
3、電子郵件發送到:sdlvyouju@126.com 
 
4、聯系電話:0936-2721306   
 
傳  真:0936-2721306 
 
聯 系 人:王文君  1502588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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