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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中華元素創意大賽指南

作者:Arting365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09-04-01

一、大賽背景:
      2009中華元素創意大賽是在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指導下,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上海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上海夏征農民族文化教育發展基金會主辦,并聯合國內多家政府機構、行業協會、設計單位、設計師、媒體院校共同參與的大型賽事。
大賽旨在利用2010年上海世博會契機,推廣“中華元素”,面向社會征集具有民族民俗民間文化(簡稱三民文化)特征的創意設計和藝術作品,鼓勵三民文化的優秀標志性元素與外來優秀文化和時代先進文化相結合,通過創新、開發、產品化等形式,推動三民文化的延續、傳承和弘揚,使三民文化走向大眾的日常生活,活躍在生活的方方面面。

二、大賽主題: 
“中華元素•時尚表達”

三、組織機構:
指導單位:中共上海市委宣傳部
上海世博會事務協調局
主辦單位:上海市文化廣播影視管理局
               上海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
               上海夏征農民族文化教育發展基金會
支持單位: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承辦單位:上海市群眾藝術館
               上海健生文化教育發展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上海市對外文化交流協會  上海民間文藝家協會
               上海工藝美術行業協會  上海美術家協會 
               各區、縣文化(廣)局
               香港美術家協會   臺灣工藝研究所 
               Arting365互動媒體平臺
媒體聯辦:文廣新聞傳媒集團 解放日報報業集團
               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 中國新聞社上海分社
               東方網 世博網

四、大賽范圍及時間:
(一)創意設計:(作品征集時間:2009年3月31日至2009年8月1日24時整) 
A、生活用品;
B、服飾、配飾;
C、室內陳設品;
D、文化禮品、紀念品;
E、辦公用品;
F、其他可提升生活品質及趣味性的創意小產品。
(二)舞臺藝術:富有民族特色和創意的節目。(作品征集時間:2009年3月31日至2009年7月31日24時整)
(三)“中華元素”標志(Logo)設計。(作品征集時間:2009年3月31日至2009年5月31日24時整)
(四)上海世博會吉祥物“海寶”服飾設計。(作品征集時間:2009年4月25號至2009年6月25日24時整)
注:以作品提交系統時間為準。

五、參賽對象:
(一)設計部分:設計機構(單位),專業設計人士及設計愛好者,藝術家及藝術愛好者,各高校藝術設計專業的教師和在校學生,社會職業設計師等。
(二)舞臺藝術:長三角地區各藝術團體,業余文藝團隊及個人。
 
六、作品要求:
(一)必須以“中華元素”為創作元素;
(二)必須結合東方文化的內涵、具備國際化的視野,設計風格不拘;
(三)提倡傳統與時尚相結合的創作理念;
(四)符合時代審美要求,結合群眾日常需要,提升民眾生活品位,通過設計,讓生活更便捷、更多彩、更生態、更安全、更親和、更溫馨、更健康、更節能;
(五)參選作品應符合政府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

七、作品設計要求及規格:
參賽者按各分賽作品設計要求及規格提交作品,詳見大賽官方網站(www.cyzh.org)各類別參賽細則。

八、參賽方式:
(一)創意設計、“中華元素”標志(Logo)設計、上海世博會吉祥物“海寶”服飾設計三類參賽者將參賽作品直接上傳至大賽官方網站即可,同步完成個人信息的填寫、有關聲明及承諾的確認。在大賽網站可以進行作品展示、評論、投票及評選等操作。
作品提交地址:www.cyzh.org
(二)舞臺藝術類參賽者將舞臺節目錄制成光盤,郵寄至上海市古宜路125號 上海市群眾藝術館 周朱香收,郵編:200235
特別提示:
(1)創意設計、“中華元素”標志(Logo)設計、上海世博會吉祥物“海寶”服飾設計,僅限通過大賽官方網站提交作品,不接收電子郵件或郵寄提交,否則將視為無效。
(2)舞臺藝術類只通過郵寄光盤形式接收作品。
(3)對于未按上述形式提供的作品,大賽組委會不負保管或退回義務。

九、獎項設置:
本次大賽將開展“金鳳凰獎”的評選。
(一)創意設計(分設為專業組和非專業組):
【專業組】
  綜合類獎項:

金  獎:1名(獎金5萬元、獎杯、獲獎者將獲得3家媒體專訪介紹、作品推薦)
銀  獎:3名(獎金1萬元、獎杯、獲獎者將獲得2家媒體專訪介紹、作品推薦)
銅  獎:5名(獎金8000元、獎杯、獲獎者將獲得1家媒體專訪介紹、作品推薦)
媒體獎:5名(獎金2000元、獲獎證書)
人氣獎:5名(獎金2000元、獲獎證書)
優秀獎:50名(獎金500元、獲獎證書)
金點子獎:若干
單項最佳設計獎項:
A、文化禮品、紀念品類最佳設計獎:1名(獎金5000元、獲獎證書)
B、辦公用品類最佳設計獎:1名(獎金5000元、獲獎證書)
C、室內陳設品類最佳設計獎:1名(獎金5000元、獲獎證書)
D、生活用品類最佳設計獎:1名(獎金5000元、獲獎證書)
E、服飾、配飾類最佳設計獎:1名(獎金5000元、獲獎證書)
F、其他類最佳設計獎:1名(獎金5000元、獲獎證書)
特別獎:(待定、以官方網站發布為準)
注:參賽作品不重復獲獎。

【非專業組】
  成年組(18周歲<含>以上):  

  金  獎:1名(獎金3萬元、獎杯)
  銀  獎:2名(獎金8000元、獎杯)
  銅  獎:3名(獎金5000元、獎杯)
  優秀獎:10名(獎金300元、獲獎證書)
  未成年組(18周歲以下):
  一等獎:1名(獎金、獲獎證書)
  二等獎:5名(獎金、獲獎證書)
  三等獎:10名(獎金、獲獎證書)

(二)舞臺藝術:
金  獎:3名(獎金5萬元、獎杯及證書)
銀  獎:5名(獎金1萬元、獎杯及證書)
銅  獎:7名(獎金8000元、獎杯及證書)
入圍獎:15名(獎金1000元、獎杯及證書,并將參加2009年民博會的現場演出活動)

(三)“中華元素”標志(Logo)設計:
一等獎:1名(獎金1萬元、獎杯)
二等獎:2 名(獎金5000元、獲獎證書)
三等獎:3名(獎金2000元、獲獎證書)
優秀獎:10名 (獎金500元、獲獎證書)
  
(四)上海世博會吉祥物“海寶”服飾設計:
一等獎:1名(獎金1萬元、獎杯)
二等獎:2 名(獎金5000元、獲獎證書)
三等獎:3名(獎金2000元、獲獎證書)
優秀獎:56名(獎金500元、世博會吉祥物“海寶”一個、獲獎證書)

特別說明:
(1)上述獲獎作品獎金金額均指稅前金額,所有獎金皆為人民幣。大賽相關方將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款。
(2)以單位或團體參賽的,獎金為共有,將直接支付給相關單位或團體,并由所推舉的代表人或授權人代為接收。

十、評選標準及評選流程:
詳見大賽官方網站(www.cyzh.org)各分賽參賽細則。

十一、參賽限制:
下列各項作品不得參賽:
(一)非原創性設計,或存在仿冒或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
(二)不符合本屆大賽的主題和相關設計要求的;
(三)以團體形式參賽,但團體內部未能明確界定相關權益或未能推舉其中代表人的;
(四)曾經參加過其他設計競賽或為第三方服務設計的產品方案的。

十二、知識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作品,而且不得一稿多投。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之可能違反版權、商標、專利或其他第三方權利所產生的指控概不負責。 
(二)所有獲獎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歸上海健生文化教育發展有限公司所有,上海健生文化教育發展有限公司享有對作品進行再設計、生產、銷售、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廣、宣傳等權利。除上海健生文化教育發展有限公司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提交給本次大賽的作品方案進行再設計、生產、銷售、宣傳、出版、展覽及其他形式的推廣、宣傳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否則,上海健生文化教育發展有限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所有獲獎設計,上海健生文化教育發展有限公司有權利向相關政府主管部門申請知識產權保護,參賽者不能轉讓、出版、參加展覽等,否則,上海健生文化教育發展有限公司有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三)所有獲獎作者都將與大賽組委會簽署知識產權轉讓書。入圍及獲獎作品一經發現存在抄襲或其他侵權行為,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參賽、入圍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獎品、獲獎證書。主辦單位對有關比賽事項的一切決定保留最終決策權。
(四)對于未獲獎參賽作品,大賽組委會有權優先與參賽選手協商受讓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
(五)大賽組委會委托上海市知識產權管理局和專業律師事務所提供活動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及法律保護相關服務。

十三、大賽組委會聯系方式:
地    址:上海市幸福路66號7樓
郵    編:200052
聯 系 人:孫先生  楊小姐
電    話:021-62800005   021-50278342-712
傳    真:021-52712967   021-50278342-212
官方網站:www.cyzh.org

十四、大賽法律顧問:
上海得勤律師事務所    商建剛律師

大賽組委會對本次大賽擁有最終解釋權,本指南未盡事宜由大賽組委會另行發布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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