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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第二屆“羊城杯”公益廣告大賽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10-03-13


 
為宣揚傳統美德,倡導文明風尚,弘揚嶺南文化,集全民之智慧積累優秀公益宣傳作品,推動我市公益廣告創意多出精品,廣泛應用于社會公益宣傳,提升廣州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質,營造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特舉辦本次大賽。 
 
一、參賽主題 
 
1、廣州城市形象表述詞“千年羊城,南國明珠” 
 
2、創建全國文明城市 
 
3、迎接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 
 
參賽作品應緊扣以上三個主題,以弘揚廣州歷史文化、樹立城市形象、提倡遵守社會公德、共創文明城市、迎接亞運盛會為內容進行創作(參考內容見附件1、附件2,或自撰文稿)。 
 
二、參賽對象 
 
從事或愛好設計創作,并具備相應專業能力者(組織和個人名義不限)均可參加。 
 
大賽不向參賽者收取任何費用。 
 
任何參與本次大賽評選工作的個人,不具有參賽資格。 
 
三、組織機構 
 
(一)主辦單位:市委宣傳部、市工商局、亞組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市文明辦、廣州日報社、廣州電視臺、廣州電臺 
 
(二)承辦單位:市廣告行業協會、大洋網、中國廣州網、中國公益廣告網 
 
(三)大賽組委會和評委會 
... 
大賽組委會秘書長由市委宣傳部副巡視員麥步初同志兼任;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市委宣傳部宣傳處,負責日常組織工作。 
 
2、擬邀請高水平專家、學者組成大賽評委會(評委會成員由市廣告行業協會及有關部門推薦,由大賽組委會審定)。 
 
按照參賽作品分類,本次大賽設立平面作品評委會、影視作品評委會和廣播作品評委會,三個評委會均由大賽組委會負責召集、運作。 
 
四、作品形式及要求 
 
(一)作品形式:參賽作品分為平面作品(含漫畫)、影視作品(含動畫、網絡廣告與新媒體廣告)和廣播作品三大類。每件參賽作品提交時,均需附帶200字左右的創意文字說明。 
 
1、 平面作品(含漫畫)。作品用A4高精度相紙打印提交,一式一份,可以不裝裱。同時需附作品的刻錄光盤,色彩模式CMYK顏色,JPEG文件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50dpi。請在光盤盤面填寫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稱。 
 
2、影視作品(含動畫、網絡廣告與新媒體廣告)。作品時長:15秒、30秒或60秒;作品前后各留10秒黑場或彩條;遞交形式:DVD光盤;像素要求不少于720×576PIX;請在光盤盤面填寫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稱。 
 
3、廣播作品。時長: 15秒、30秒或60秒;以光盤形式提交。每件參賽作品前后各預留10秒間隔。請在光盤盤面填寫作者姓名及作品名稱。 
 
(二)作品要求: 
 
1、參賽作品必須為作者的原創作品,設計構思精巧,表現新穎準確,有較高的藝術性和時代感。 
 
2、能充分表現大賽的主題,格調高雅,積極向上,內容不含任何商業元素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3、具有通俗性,為廣大市民所理解和接受。 
 
4、特別要求。除具備上述3項基本要求外,不同的主題,對參賽作品有不同的特別要求: 
 
(1)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要求設計從細處著手,貼近生活,具體而不抽象,重點突出市民行為方面的內容; 
 
(2)迎接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要求設計體現國際化。 
 
五、作品提交 
 
1、參賽者提交的每一件參賽作品,應包括五部分:參賽作品本身、創意文字說明、參賽者身份證復印件和填寫完好的《廣州市第二屆“羊城杯”公益廣告大賽報名表》(見附件3)、《參賽作品著作權轉讓承諾函》(見附件4)。《廣州市第二屆“羊城杯”公益廣告大賽報名表》、《參賽作品著作權轉讓承諾函》可在大洋網(www.dayoo.com)、第十六屆亞洲運動會官方網站(www.gz2010.cn)、中國廣州網(www.guangzhou.gov.cn)、中國公益廣告網(www.cnpad.net)下載。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材料或其中任何一份不符合規定者,均不符合參賽條件。 
 
2、所有參賽作品(包括材料)均不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3、本次大賽不接受網絡提交。 
 
六、評選方法 
 
本次大賽的平面作品評委會、影視作品評委會、廣播作品評委會對參賽作品進行分類評審。在認真審閱、充分討論和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件參賽作品進行初評、復評,從每類作品中評選出一定數量的作品(根據參賽作品的數量屆時確定)在網絡上公布,進行網上投票,廣泛發動公眾投票評選。得票率作為評獎的重要參考依據,評審結果經大賽組委會同意后公布。 
 
七、獎勵辦法 
 
大賽按平面作品、影視作品和廣播作品三大類設置獎項,獲獎者將獲得相應的獎杯、榮譽證書和獎金。參賽者在參賽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作品獎金由主辦單位統一納稅并代扣代繳、提供完稅證明。 
 
具體獎項設置如下: 
 
(一)平面作品類 
 
一等獎1名  授予獎杯、證書和獎金80000元 
 
二等獎3名  授予獎杯、證書和獎金20000元 
 
三等獎8名  授予獎杯、證書和獎金8000元 
 
優勝獎若干  授予榮譽證書 
 
(二)影視作品類 
 
一等獎1名  授予獎杯、證書和獎金100000元 
 
二等獎3名  授予獎杯、證書和獎金30000元 
 
三等獎5名  授予獎杯、證書和獎金10000元 
 
優勝獎若干  授予榮譽證書 
 
(三) 廣播作品類 
 
一等獎1名  授予獎杯、證書和獎金15000元 
 
二等獎3名  授予獎杯、證書和獎金8000元 
 
三等獎5名  授予獎杯、證書和獎金4000元 
 
優勝獎若干  授予榮譽證書 
 
(四)網絡投票 
 
活動參與獎500名  獲贈價值100元左右的禮品 
 
八、作品權屬 
 
(一)提交作品的團體或個人必須保證其所參賽作品屬于原創作品,不得剽竊或抄襲他人作品,且不得侵犯他人名譽權、商標權等其他民事權利,如因參賽作品發生任何侵權的法律糾紛,由參賽者承擔一切后果;如查實存在剽竊或抄襲他人作品的行為,大賽組委會將取消其參賽資格或所獲獎項。 
 
(二)大賽參賽作品自作品創作完成之日起,即一次性、排他地將其對參賽作品及資料所擁有的著作權以及相關的一切衍生權利,全部無償轉讓給大賽組委會,由大賽組委會所有,用于公益宣傳。對于按照法律規定無法轉讓的權利,參賽者也應作出相應承諾。 
 
參賽者應就參賽者正式提交的參賽作品簽署著作權轉讓承諾函,拒絕簽署或不實簽署的,將取消參賽資格。承諾函詳見附件4。 
 
(三)除獲獎獎金(上列獎金數額均為稅前)外,大賽組委會不再支付給參賽者任何費用。 
 
(四)凡投稿者,均視為已確認并遵守本次大賽的各項規定;入圍作品的作者,必須與大賽組委會簽訂相關協議。 
 
九、截止日期與郵寄地址 
 
(一)本次大賽于2010年3月上旬召開新聞發布會;2010年6-7月進行評審,2010年8月舉行揭曉頒獎儀式。 
 
(二)參賽作品須在2010年6月10日之前,送達或郵寄至本次大賽組委會(以郵戳為準),并請在函件上注明第二屆“羊城杯”公益廣告大賽字樣。 
 
郵寄地址:廣州市法政路30號5號樓602室中共廣州市委宣傳部宣傳處(廣州市第二屆“羊城杯”公益廣告大賽組委會) 
 
郵編:510045 
 
聯系人:王雪、岑志培   電話:020-83105566   
 
附件: 
 
1、作品參考內容 
 
2、廣州城市形象表述詞――“千年羊城、南國明珠”內涵 
 
3、廣州市第二屆“羊城杯”公益廣告大賽報名表 
 
4、參賽作品著作權轉讓承諾函 
 
... 
 
附件下載: 
1. 廣州市第二屆“羊城杯”公益廣告大賽方案 
2. 廣州市第二屆“羊城杯”公益廣告大賽報名表(附件3) 
3. 《參賽作品著作權轉讓承諾函》(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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