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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征集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10-07-18

 
  由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共青團中央主辦,天津市人民政府承辦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定于2012年9月間在天津舉行。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方案。 
 
  一、應征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作品創作原則 
 
  1.應征作品的風格、形式、體裁不限,但必須是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 
 
  2. 應征作品能充分體現"團結、奮進、文明、育人"的大學生運動會主題;體現天津十分深厚的歷史底蘊、文化魅力和精神風貌及改革開放30年來,特別是天津濱海新區建設、社會經濟加快發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3.吉祥物要配有名字,寓意深刻,形象活潑可愛;能夠體現全國大學生的青春活力、奮力拼搏的精神面貌; 
 
  4.應征作品應明顯區別于歷屆大學生運動會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和其他全國性主要體育賽事的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 
 
  二、應征作品征集形式及設計、創作要求 
 
  1.會徽、吉祥物設計要求: 
 
  ⑴ 會徽用彩色圖形設計(會徽最多不超過4色),具有一定的構成規則,構圖、創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有強烈的時代感和視覺沖擊力,具有鮮明的體育元素、象征意義和藝術魅力; 
 
  ⑵ 吉祥物設計為每套12(件)幅,其中一幅為單獨的吉祥物,另11(件)幅作品可根據全國大學生運會所設定的比賽項目而設計不同的形態(包括籃球、足球、田徑、乒乓球、排球、游泳、武術、健美操、定向越野、跆拳道、毽球等11個項目,以最終競賽總規程為準),要體現每個項目的運動特點和象征體育精神; 
 
  ⑶ 應在多種載體和環境中使用和諧、大方,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⑷ 設計必須是彩色原稿件,設計紙規格為正度8開或16開。 
 
  2.宣傳畫設計要求: 
 
  ⑴ 宣傳畫為每套8幅,單幅規格為60cm×90cm,豎式構圖; 
 
  ⑵ 每幅作品必須具備主標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含英文)",會徽、吉祥物、主題口號"團結、奮進、文明、育人"作為設計基本元素,并包含在畫面內使其成為宣傳畫的有機組成部分; 
 
  ⑶ 每套作品中應有一幅以會徽為主畫面,一幅以吉祥物為主畫面; 
 
  ⑷ 體現當代大學生體育健兒奮力拼搏、勇往直前的體育精神和天津市人民熱情、好客、文明、友好的精神風貌。 
 
  3.會歌創作要求: 
 
  會歌由曲譜及歌詞兩部分組成,應征者須同時創作曲譜與歌詞(可和他人聯合創作)。要具有鮮明的象征性韻律和體育運動特點,體現參與、普及和易于流行,可應用在開、閉幕式文體表演及頒獎晚會上。做到主旋律優美動聽,感染力強。 
 
  三、征集范圍 
 
  本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面向全國征集,凡熱愛體育運動、關心支持大學生體育事業的廣告制作公司、文化傳播公司、設計公司(單位)、音樂創作公司(單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大中專院校及愛好設計或創作的集體和個人均可參加。 
 
  四、應征作品提交方式 
 
  1.應征人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個人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征人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1份(包括獲獎情況); 
 
  2.應征人簡介、作品創作理念的描述各1份; 
 
  3.簽署《著作權確認書》; 
 
  4.應征會徽、吉祥物或宣傳畫的作者應交作品一式2份; 
 
  5.應征會歌的作者,應交音響作品一份(磁帶、CD或MD等形式均可);作品歌譜10份,歌譜是指曲譜和歌詞的組合作品,曲譜應以簡譜或五線譜形式提供。 
 
  五、創作聲明 
 
  1. 應征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法規; 
 
  2. 應征作品應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屬于公開作品; 
 
  3. 應征作品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其他任何國家或地區的徽標或歌曲相同或者近似; 
 
  4. 應征作品應明顯區別于歷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及以往各主要體育賽事的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 
 
  5. 應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應征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 
 
  6. 應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六、評選方式 
 
  1.此次征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每項評選都采取初評、復評和終評三個階段。籌委會將聘請國內知名專家組成評委會,對所有應征作品分類進行評選。 
 
  2.設計方案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無效: 
 
  ⑴ 提交的作品不符合本屆大學生運動會設計主題、設計內容、創作要求和格式; 
 
  ⑵ 逾期送達; 
 
  ⑶ 圖紙和文字辨認不清、內容不全或粗制濫造; 
 
  ⑷ 規定不能標識的文件上有可辨認設計人(單位)的文字或符號; 
 
  ⑸ 設計方案經專家組鑒定屬明顯抄襲。 
 
  七、獎勵辦法 
 
  1.本屆全國大運會征集的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入圍作品各前10名的創作單位或個人將獲得獎金人民幣2000元及證書1份;入圍作品各前3名的創作單位或個人將獲得獎金人民幣5000元及證書一份; 
 
  2.經最終評審確定為本屆全國大運會會徽、會歌、吉祥物、宣傳畫的原創作品,其創作單位或個人將各獲得獎金20,000元人民幣及證書1份; 
 
  3.各設計單位及個人在參賽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4.獲獎單位領獎時須提供獎勵金額的正式發票,個人獲獎的實際獎勵金額為上述獎金額度扣除個人所得稅后的金額。 
 
  八、有關說明 
 
  1.應征者寄送的有關資料、文件概不退還,自留底稿; 
 
  2.應征者簽署著作權確認書后,應征者作品的著作權和使用權即歸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籌委會(組委會)所有。(作者享有署名權),籌委會(組委會)有權決定作品的修改方式和作品使用方式。 
 
  九、征集活動時間和截止日期 
 
  應征作品須在2010年10月31日之前送達或郵寄至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籌委會(以郵戳為準),評選結果將于2010年12月份公布。 
 
  十、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區衛津南路天津體育學院教學樓南樓6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籌備委員會。 
 
  郵 編:300381 
 
  電 話:022-23011509 
 
  傳 真:022-23011510 
 
  聯系人:楊學賢 趙 爽 
 
  此件自發布之日起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官方網站上全文登載,網址為www.dyh2012tj.com。 
 
  注:應征作品創作者承諾書詳見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大學生運動會會徽 會歌 吉祥物 宣傳畫征集方案通知.doc 
 
  應征作品創作者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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