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之家 > 征集 > 平面征集 >

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吉祥物征集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12-03-18

  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是經國際自盟批準,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國家體育總局、中央電視臺主辦,中國自行車協會、海南省文化廣電出版體育廳、三亞市人民政府聯合承辦,自2006年至2011年已在海南省成功舉辦六屆。

  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以“亞洲頂級,國際一流,每年一屆”為辦賽目標,以“重塑特區意識,重振特區精神”和促進海南經濟社會尤其是體育、旅游等相關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為目的,借鑒環法賽、環西賽、環意賽等世界大賽的成功經驗,是具有海南特色的高質量、高水平賽事。

  為長遠發展此項賽事,在國際上開創出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事的獨特品牌,更好的落實比賽各項工作,現向社會各界有獎征集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吉祥物。

  一、征集內容

  2012年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吉祥物。

  二、作品設計要求

  1、2012年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吉祥物,將用于與今后環島賽有關的紀念品、工藝品、旗幟、場地、印刷品及其他衍生產品。

  2、設計作品必須附有創意設計說明,作品必須保證健康、真實、積極向上的原則;所有應征作品均應鮮明、生動地體現2012年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主題精神。

  3、設計方案應為原創,此前未已任何形式發表,不屬于公開作品。任何用于創作參選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專有權利或其他權利,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如發現有抄襲、模仿他人作品,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權、商標權等合法權益的,其法律責任由侵權者承擔,組委會將不采用其作品,對已發的獎金和榮譽證書予以收回。

  4、應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5、其設計形式為平面彩色設計稿;設計圖案要具有獨特性,創新性。起名字要親切生動,便于人們記憶、傳播。

  6、作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易于制作、攜帶、保存、方便印刷,具有較強的立體感,易于制作成玩具工藝品等立體展示品。

  三、作品提交要求

  (1)一件完整的應征作品應當包括吉祥物設計圖稿、三視圖、名稱、創作理念和刻錄光盤(光盤可中選后再遞交)。

  (2)應提交彩色版吉祥物設計圖稿。如果應征作品是由一組卡通形象組成(即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原型組成,但不包括同一原型的不同動態,下同),仍應將改組卡通形象集中,作為同一設計。

  (3)應提交吉祥物三視圖(含:正面、正側面、背面),該圖稿作為附件,打印于A4規格紙上(無需裝裱)。

  (4)應征者在提交應征作品時還須同時提交500字以內的設計文字說明;電子文件二分(光盤),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儲格式為TIF。在光盤表面須注明作者本人姓名和電話號碼等聯系方式。

  (5)應提交應征者身份證復印件或團體的有關機構證明。

  四、參選作品投遞方式及期限

  1、郵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國興大道68號海南省體育賽事中心2012環島賽吉祥物評選組委會收,郵編:570203。所有應征作品外包裝上均注明“應征”字樣。

  2、電子版郵件地址:hnsports@126.com,請在郵件主題上注明“應征”字樣。

  3、征集期限:從3月15日起至8月15日止,截止期以投稿發出地當地郵戳為準,或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準。

  4、咨詢電話:0898-36689317 13322027878

  五:評選方法

  1、2012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組委會將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評選出三件入圍作品方案。

  2、入圍作品將在海南賽事網官方網站上征集評選意見,實行公眾投票的方式,最終由公眾投票結合專家評議選出吉祥物獲選方案。

  3、組委會將于9月8日公布獲獎作品。

  六、獎項獎額設置

  1、吉祥物入選作品一件,獎金為人民幣1萬元(含稅);入圍作品二件(不包含中選作品),獎金各位2000元(含稅),優秀作品10件,可獲得贈送精美紀念品。

  2、入選及入圍作品的作者將受邀參加2012年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開幕式。

  七、應征作品產權所屬

  1、應征者想2012年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組委會提交應征作品,示威應征者接受組委會的委托創作應征作品,其著作權歸組委會獨家所有。組委會對應征作品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一切著作權(署名權除外)。

  2、所有應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3、組委會有權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應征作品,未經組委會同意,包括應征者在內的任何人均不得已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

  4、組委會有權對應征作品做任何形式的修改而無需征得應征者的同意。

  5、組委會以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而產生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歸組委會所有。

  6、組委會除根據本征集方案的有關規定向有關應征者提供獎金外,將不再向應征者支付任何報酬和費用。

  7、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向組委會主張分享其應征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或者其他利益。

  8、設計人員在創作設計作品級向組委會提交上述設計作品的過程中,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保密期限應自開始創作吉祥物設計方案之日起至組委會公布最終確定吉祥物之日止。

  9、組委會收到相同的應征作品將以第一次收到的作品為準,該作品作者享受到所有相關獎勵。

  10、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2012年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組委會。

  2012年環海南島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組委會

  2012年3月9日

推薦設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