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之家 > 征集 > UI數碼 >

海口美蘭機場征集吉祥物設計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12-10-25

海口美蘭國際機場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東南20公里處。2010年1月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至此,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正式步入正軌。美蘭機場作為國際旅游島的窗口,是海南省連接世界的橋梁。

海口美蘭國際機場自通航以來,以建立南中國通往世界的門戶機場為目標,不斷優化服務。美蘭機場以“星美蘭 馨服務”為服務理念,為旅客提供至誠、至善、至精、至美的服務。2011年 12月,美蘭機場獲得 skytrax四星機場,成為國內第二家,全球第九家skytrax四星機場。同年,美蘭機場實現旅客吞吐量突破 1000萬,成功躋身千萬級大型機場行列。2012年,美蘭機場再次提出創建skytrax五星機場。如今美蘭機場擁有“國際機場”、“千萬級大型機場”、“星級機場”等多種稱號。

為凸顯國際旅游島窗口形象,樹立美蘭機場千萬級國際大型星級機場的形象,進一步豐富美蘭機場文化內涵,更多向旅客展示美蘭機場“星美蘭 馨服務”的服務理念,現面向社會廣泛征集與美蘭機場國際化形象相符合的機場吉祥物。歡迎有標識設計等經驗的專業機構、大專院校或個人踴躍參加。

一、征集內容
美蘭機場吉祥物

二、活動時間

活動征集時間

2012年10月20日―2012年11月30日

活動評選時間

2012年12月1日―2012年12月15日

三、征集要求

㈠ 吉祥物應構思獨特、創意新穎、造型簡潔,形象親切可愛、生動活潑的卡通形象,便于記憶、傳播,名稱須含中英文;

㈡ 吉祥物應符合國際旅游島氣質形象,并體現美蘭機場企業形象、民航行業特征與企業文化內涵,能夠得到普遍認同,并具備廣泛的使用價值和商業開發價值;

㈢ 吉祥物的形象設計應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吉祥物設計圖稿,并具有系列造型,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

㈣ 作品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易于制作、攜帶、保存、方便印刷,具有較強的立體感,易于制作成玩具工藝品等立體展示品;

㈤ 征集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應征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和其它民事權利,不得含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應征作品如有任何相關的法律糾紛,其法律責任由應征作者本人承擔;

㈥ 應征作品需附不少于 100字的文字形式的設計說明,闡述設計理念,作品寓意,并注明單位、姓名和有效聯系方式(詳見附件一《美蘭機場吉祥物征集申報表》)。

四、參選作品投遞方式及期限

㈠ 郵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機場綜合管理部行政辦公室美蘭機場吉祥物評選組委會收,郵編:571126。所有應征作品外包裝上均注明“應征”字樣;

㈡ 電子版郵件地址:meilanjxwzj@163.com,請在郵件主題上注明“應征”字樣;

㈢ 征集期限:2012年 10月 20日起至 2012年 11月 30日止,截止期以投稿發出地當地郵戳為準,或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準;

㈣ 咨詢電話:0898-65762002。

五、評選方法

㈠ 美蘭機場將在活動專網上開通活動專欄,實行公開投票,具體投票地點請隨時關注美蘭機場官網及美蘭機場官方微博最新通知;

㈡ 在進行網站投票的同時,美蘭機場將在美蘭機場官方微博上同步開展微博投票;

㈢ 美蘭機場將邀請具有一定豐富設計經驗及時尚理念的專業人士成立活動評審組,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
㈣依據網絡投票+微博投票+專家投票分數比例為 2:1:7的方式,最終評選出3件優秀獎、2件入圍作品及 1件獲選作品;

㈤ 組委會將于2012年12月15日公布獲獎作品。

六、獎項獎額設置

㈠ 吉祥物獲選作品一件,獎金為人民幣10000元;入圍作品二件(不包含中選作品),獎金各為1000元,優秀作品 3件,可獲得精美紀念品一份;

㈡ 獲選作品創作者將獲得國內任意航段免費往返機票一張,并將獲得美蘭機場價值 40000元的貴賓室年卡一張。

㈢ 入圍作品創作者將獲得美蘭機場價值 40000元的貴賓室年卡一張。

七、應征作品產權所屬

㈠ 應征者向美蘭機場吉祥物組委會提交應征作品,視為應征者接受組委會的委托創作應征作品,其著作權歸組委會獨家所有。組委會對應征作品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一切知識產權(含署名權);

㈡ 所有應征作品在提交后一律不退,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㈢ 組委會有權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應征作品,未經組委會同意,包括應征者在內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
㈣ 組委會有權對應征作品做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開發、授權、許可和保護等,由此形成的新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含署名權)由美蘭機場享有。

㈤ 組委會以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而產生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歸組委會所有;

㈥ 組委會除根據本征集方案的有關規定向有關應征者提供獎金外,將不再向應征者支付任何報酬和費用;

㈦ 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向組委會主張分享其應征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或者其他利益;

㈧ 設計人員在創作設計作品級向組委會提交上述設計作品的過程中,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保密期限應自開始創作吉祥物設計方案之日起至組委會公布最終確定吉祥物之日止;

㈨ 組委會收到相同的應征作品將以第一次收到的作品為準,該作品作者享受到所有相關獎勵。

㈩ 本次征集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美蘭機場吉祥物組委會。

2012年10月17日

推薦設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