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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面向海內外征集會徽、吉祥物及口號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09-02-15

    合肥晚報訊  合肥市外宣辦昨日向外界透露,經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批準,明年在肥舉行的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即日起將向海內外廣泛征集會徽、吉祥物以及宣傳口號。
    體育大會借鑒世界非奧項目運動會――世界運動會,創立于2001年,已成功舉辦過三屆,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將于2010年5月16日至26日在安徽省合肥市舉行,這是我國唯一的非奧運項目綜合性體育盛會。
    體育大會意在推動奧運項目與非奧項目的協調發展,滿足人民群眾和體育愛好者更加豐富的體育賽事觀賞和參與需求。更加強調參與性、普及性、趣味性、文化特色,而不是過度地強調錦標,并積極發掘特有的健身和文化價值,推動普及和提高,使非奧運項目與奧運項目相互促進,真正形成內容豐富多彩、形式活潑多樣、群眾喜聞樂見、積極參與的體育盛典、文化盛會。

    會徽征集方案
    一、應征作品內容
    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會徽。
    二、應征作品創作要求
    (一)作品要具有鮮明的象征意義和全民運動的特點,力求反映體育大會的內涵和全民參與的特點,充分體現參與性、普及性、趣味性的文化特色,充分滿足人民群眾和體育愛好者更加豐富的體育賽事觀賞和參與需求,充分展現中國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安徽合肥獨特的人文精神,充分體現中國特色、體育特點、時代特征、安徽風格、合肥風采的基本要求。
    (二)作品要內涵豐富,創意出色,構圖新穎,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動感和時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圖案簡潔、明了、大方,適合平面宣傳的各種用途。設計稿應配一定的文字說明。
    (三)作品的風格、形式不限,但必須是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
    三、應征作品設計要求
    (一)采用彩色圖形設計。具有一定的構成規則,構圖創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給人以深刻印象。
    (二)應考慮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運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三)必須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
    (四)設計紙張規格為正度8開或16開。
    (五)另需附電子文件光盤,文件可為JPG及TIFF文件,清晰度大于300dpi。
    四、應征作品注意事項
    (一)應征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二)應征作品應明顯區別于歷屆奧運會、體育大會和重大國內外賽事的會徽,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其他任何國家、地區的徽標相同或者近似。
    (三)應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參選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四)應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五)應征作品必須把舉辦城市合肥的漢語拼音―HEFEI(可根據設計稿的實際情況采用小寫的形式);舉辦年份的阿拉伯數字―2010;“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的標準文字體現出來(可和圖片分開體現也可同時體現)。
    五、征集范圍
    業內外熱愛體育運動,支持體育事業,從事或愛好設計創作,并具備相應專業基礎與水準者(組織和個人名義不限)均可參加。
    六、應征作品提交方式
    應征組織或個人應在提交征集作品時一并提供以下資料和文件(手寫無效)。
    (一)應征人簡介(可以體現獲獎情況)、作品創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應征人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個人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征人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一份。
    (三)簽署《著作權確認書》。
    (四)應征作品一式二份,須用黑色底版裝飾。
    (五)請在信封上注明“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會徽作品征集”。
    (六)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評選方式
    評審機構由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組織各類知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專家評審委員會在認真審閱參選方案、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件應征作品進行初評、復評和終評,終評結果報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最后審定通過并公布。評選過程將請公證部門進行全程公證。
    八、獎勵辦法
    (一)最終入圍的8件作品的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各獲得獎金人民幣8000元及證書1份,經評審確定為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會徽的作品,其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另獲獎金人民幣5萬元(不重復計算入圍獎)及證書1份。
    (二)應征單位及個人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三)獲獎者需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自行納稅。
    九、應征作品的權屬
    被評審確定為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會徽的獲獎作品除作品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識產權歸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所有,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有對其設計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的權利。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有權決定入圍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屆時,除獲獎獎金外,不再支付給創作者任何費用。
    十、截止日期、評選結果公布與聯系方式
    應征作品須在2009年3月20日之前送達或郵寄至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以郵戳為準),評選結果將于2009年5月份公布。
    合肥市體育局
    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富康大廈B座7樓
    郵編:230001   電話:0551-2657365
    聯系人:石峰   電子郵件:hfstyj@163.com

    吉祥物征集方案
    一、應征作品內容
    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吉祥物。
    二、應征作品創作要求
    (一)吉祥物的設計理念應充分反映“體育的節日,全民的盛會”的合肥全國體育大會理念,體現全民參與的精神,表現中國深厚的文化底蘊和安徽合肥獨特的文化魅力,充分反映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的形象,體現時代感和藝術性,人性化和親和力。
    (二)吉祥物還須具備商業開發價值,適用于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創作,可以廣泛適用于2010年全國體育大會特許產品、視頻宣傳等不同領域的需要。所有應征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
    三、應征作品設計要求
    根據要求,應征作品應包括彩色版和黑白版兩款吉祥物設計圖稿、三視圖(正面、側面、背面)、名稱、創作理念和刻錄光盤。應征者除了應提交應征作品外,還應一并提交已簽署的《著作權確認書》。
    四、評選方式
    評審機構由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組織各類知名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專家評審委員會在認真審閱參選方案、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件應征作品進行初評、復評和終評,終評結果報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最后審定通過并公布。
    五、獎勵辦法
    (一)最終入圍的5件作品的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各獲得獎金人民幣8000元及證書1份,經評審確定為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吉祥物的作品,其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另獲獎金人民幣5萬元(不重復計算入圍獎)及證書1份。
    (二)應征單位及個人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三)獲獎者需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自行納稅。
    六、應征作品的權屬
    被評審確定為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吉祥物的獲獎作品除作品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識產權歸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所有,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有對其設計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的權利。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有權決定入圍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屆時,除獲獎獎金外,不再支付給創作者任何費用。
    七、截止日期、評選結果公布與聯系方式
    應征作品須在2009年3月20日之前送達或郵寄至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承委會(以郵戳為準),評選結果將于2009年5月份公布。
    合肥市體育局
    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富康大廈B座7樓
    郵編:230001
    電話:0551-2657365
    聯系人:石峰
    電子郵件:hfstyj@163.com

    宣傳口號征集方案
    一、應征內容
    第四屆全國體育大會宣傳口號。
    二、應征作品要求
    (一)高度概括合肥四體會“體育的盛會,人民的節日”的理念,表現參與性、普及性、趣味性、文化特色,體現體育大會的特點、時代的特征、合肥特色、安徽合肥風采等基本要求。
    (二)簡潔明快、響亮有力、易記上口,便于視覺表達,富于情感色彩,能夠打動人心。
    (三)口號將面向不同的階層、需使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中文口號和英文口號應同樣精彩。
    三、應征者資格要求
    (一)海內外熱愛、支持和關心合肥四體會的組織和個人均可參加。
    (二)任何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組織、評選工作的人員,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四、應征者注意事項
    (一)應征作品是應征者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作品。應征者沒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該作品,亦沒有許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或者使用該作品。
    (二)應征作品不得與任何公開發表的作品相同或者類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識產權。
    (三)應征作品應當明顯區別于歷屆奧運會、體育大會、全運會、城市運動會及其他國內外重大體育賽事和其他活動的口號。
    (四)應征作品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國別歧視、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或者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良好風俗的內容。
    (五)應征作品的文字語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許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如發生歧義,以中文為準。
    (六)應征者對其提交的應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七)所有應征作品承委會均不負責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八)應征者參與本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五、應征作品評選
    (一)承委會將組織有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終評結果由承委會最后審定通過并公布,評選過程將邀請公證部門進行公證。
    (二)承委會有權對專家推薦的終選應征作品做出是否采用的決定,并保留對口號另行創作的權利。
    六、應征作品獎勵
    (一)承委會從所有應征作品中確定8件入圍作品,并予以每件入圍作品的應征者獎金人民幣3000元整及證書1份。
    (二)如最終被確定為四體會口號的,承委會將給予應征者獎金人民幣1萬元整(不重復計算入圍獎)及證書1份。
    (三)所有獲獎者均需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自行納稅。
    七、應征作品權屬
    (一)應征者向承委會提交應征作品,視為應征者接受承委會的委托創作作品,其著作權歸承委會獨家所有。承委會對應征作品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一切著作權(署名權除外)。
    (二)承委會有權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應征作品,未經承委會同意,包括應征者在內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
    (三)承委會有權對應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
    (四)承委會以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而產生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歸承委會所有。
    (五)承委會除根據本征集方案的有關規定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不再向應征者支付任何報酬和費用。
    (六)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向承委會主張分享其應征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或者其他利益。
    八、應征作品提交方式、截止日期、評選結果公布與聯系方式
    (一)應征作品可以通過郵寄、送達的方式提交。
    (二)應征作品須在2009年3月20日之前提交,郵寄以郵件發出時間為準。
    合肥市體育局
    郵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富康大廈B座7樓
    郵編:230001
    電話:0551-2657365
    聯系人:石峰
    電子郵件:hfst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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