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于批準設立“全民健身日”的批復》,圍繞國家體育總局開展“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動的整體規劃,以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為帶動,普及科學健身知識,激勵群眾廣泛參與,使全民健身活動在國民的全面發展與和諧社會構建中發揮更加積極的作用,國家體育總局現向海內外征集我國“全民健身日”標志和主題口號。
一、應征作品
1、國家“全民健身日”標志
2、國家“全民健身日”主題口號
二、應征作品創作要求
作品要具有鮮明的節日象征意義和全民健身的感染力,力求反映我國全民健身事業的特色,充分體現人人參與、人人受益,充分反映全民健身為國增利、為民造福的時代要求,充分展現中國深厚的文化底蘊和中國群眾體育、民族體育獨特的人文精神,充分展現中國特色和世界潮流。作品的風格、形式不限,但必須是原創,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
1、標志征集作品:內涵豐富,創意新穎,構圖簡潔,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動感和時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適合平面宣傳、服裝、器械、戶外場地的各種用途。設計稿應配一定的文字說明。
2、主題口號應征作品:要求高度概括“全民健身日”主題理念,體現中國特色與時代特征。簡潔明快,響亮有力,易記上口,有感染力,易于傳播。應征作品可配一定的文字說明。
三、應征作品設計要求
1、標志應征作品:采用彩色圖形設計,最多不超過4色。具有一定的構成規則,構圖創意獨特,圖案清晰流暢,色彩簡明大方,寓意貼切,給人以深刻印象;應考慮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制作運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顯示;作品提交的電子版格式為JPG格式;圖案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內,大小控制500KB以下;應征作品提交的打印紙張規格為正度8開或16開。
2、主題口號應征作品:可提交文字電子版,或JPG格式圖片的電子版。圖案控制在600×800像素以內,大小控制500KB以下。應征作品提交的打印紙張規格為正度8開或16開。
四、應征作品注意事項
1、應征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律規定。
2、應征作品應明顯區別于歷屆奧運會、亞運會和重大國內外賽事的會徽和口號,不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其他任何國家、地區的徽標和口號相同或者近似。
3、應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創作參選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
4、應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視、宗教歧視、威脅國家間睦鄰友好關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的內容。
五、征集范圍
海內外從事或愛好設計創意者(組織或個人名義不限)均可參加。
六、應征作品提交方式
應征組織或個人應在提交作品時一并提供以下資料和文件(除簽名外,手寫無效)。
1、應征人簡介(及獲獎情況)、作品創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2、應征人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和個人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征人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一份。
3、簽署《著作權確認書》。可在國家體育總局政府網站(www.sport.gov.cn )、本次活動合作伙伴中國銀行網站(www.boc.cn )和本次活動首席網絡合作媒體新浪網站(http://sports.sina.com.cn/z/qmjsday )上下載著作權確認書。
4、將應征作品電子版及應征人簡介和個人資料電子版發送至(qmjsday@vip.sina.com )。同時以信函形式提交含簽名確認的《著作權確認書》在內的報名表原件一份、個人有效證件的復印件一份(以團體名義提交作品的應征人須提交相關資質證明一份)。
5、請在信封上注明“國家全民健身日標志、主題口號作品征集”。 郵寄地址:北京市崇文區體育館路8號中國體育報業總社301辦公室(國家全民健身日征集) 郵政編碼:100061
6、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評選方式
主辦方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專家評審委員會在認真審閱參選方案、充分討論比較的基礎上,對每件應征作品進行初評、復評和終評,終評結果報國家體育總局最后審定并公布。評選過程將請公證部門進行全程公證。
八、獎勵辦法
1、標志征集獎勵:初評入圍的100件標志應征作品將獲得紀念證書和紀念品;最終入圍的3件標志應征作品的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各獲得獎金人民幣5000元及表彰證書;經評審確定為國家“全民健身日”標志的作品,其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另獲獎金人民幣3萬元及表彰證書。
2、主題口號征集獎勵:初評入圍的1000件主題口號應征作品將獲得紀念證書和紀念品;最終入圍的3件主題口號應征作品的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各獲得獎金人民幣5000元及表彰證書;經評審確定為國家“全民健身日”主題口號的作品,其創作組織或個人將另獲獎金人民幣3萬元及表彰證書。
應征單位及個人在應征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獲獎金者需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自行納稅。
九、應征作品的權屬
被評審確定為國家全民健身日標志和主題口號的獲獎作品除作品署名權歸創作者所有外,其他知識產權歸國家體育總局所有。國家體育總局有對其設計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的權利。國家體育總局有權決定入圍作品的使用場合、使用方式、使用時間,屆時,除獲獎獎金外,不再支付給創作者任何費用。
十、截止日期、評選結果公布與聯系方式
應征作品須在2009年5月29日之前送達或郵寄至承辦單位中國體育報業總社(截止日期以當地郵戳為準),評選結果將于2009年6月份公布。
郵寄地址:北京市崇文區體育館路8號中國體育報業總社301辦公室(國家全民健身日征集) 郵政編碼:100061
投稿郵箱:qmjsday@vip.sina.com
投稿郵箱收信截止日期為2009年5月29日。
聯系電話:(010)67112086、67142178轉101、111
聯 系 人:馮振曉 郭 芳
報名表下載地址:
1、http://sports.sina.com.cn/z/qmjsday/
2、http://www.sport.gov.cn/n16/index.html
國家“全民健身日”活動標志、主題口號征集評選報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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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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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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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創作理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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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經 歷 及 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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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確認書 | 國家“全民健身日”活動標志、主題口號作品是應國家體育總局征集創作的作品,著作權屬于國家體育總局所有,國家“全民健身日”活動標志、主題口號作品的著作權人為國家體育總局。應征人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關于國家“全民健身日”活動標志、主題口號的創作要求創作的活動標志、主題口號,應征人不享有著作權。著作權人有權通過適當方式公布活動標志、主題口號的創作單位和應征人姓名,并根據活動標志、主題口號征集啟事的規定對入圍作品和最終入選作品的應征人予以獎勵。 特此確認。
應征人(簽名): 2009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