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之家 > 征集 > 平面征集 >

頭獎萬元:深圳征集法制宣傳公益廣告

作者:張玲 曉馬 來源:深圳新聞網 時間:2009-08-12
        記者從深圳市依法治市辦(市普法辦)獲悉,為鼓勵法制宣傳公益廣告創作和法治文化創新,使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更具親和力和趣味性,更貼近基層和群眾,普法辦將于2009年8月15日一2009年10月31日期間,面向全國征稿舉辦深圳市第四屆法制宣傳公益廣告(海報)創作活動。

  據了解,本次活動的主題為“崇尚法治?共建和諧”。突出體現法律在構建法治城市、和諧深圳、國家創新型城市和國際化城市中的重要作用,弘揚法治、和諧、平安、秩序、正氣、正義、誠信、社會公平、遵紀守法、懲惡揚善、依法維權、樹立法律權威、維護社會穩定、實踐科學發展觀等內容。

  活動設一等獎1名,獎金100O0元;二等獎5名,獎金各3000元;三等獎10名,獎金各1000元。主辦方將邀請各方面專家共同組成專家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的形式評選出獲獎作品。

  ――――

  作品要求

  法制宣傳海報:對開(雙開)紙張的尺寸,用core1draw或者photoshop制作,清晰度為300dpi,存為jpg或者tiff格式,3色rgb文件。

  作品必須提交電子格式,并用A4紙打樣,儲存到光盤郵寄到深圳市依法治市辦公室(市普法辦)。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楊涌,電子郵箱:YY1611@126.com,聯系電話:0755-83053901;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景田路72號天平大廈1611室。

  注意事項

  1.投稿時,必須準確填寫作者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有效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子郵箱地址等參賽信息。

  參賽者在參賽過程中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只用于活動主辦方評選、頒獎等過程(頒獎頒證均通過郵政方式)。同一作者投稿數量不限,獲獎次數不限。

  2.參賽作品的內容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并突出體現法治內涵,宣傳法治理念。

  參賽作品可充分發揮想象力,鼓勵新穎的構思、具有個性的表現形式、短而生動的標題和法制宣傳廣告語,強調招貼畫的視覺沖擊力和藝術張力。

  3.活動主辦方對參賽作品擁有發表權和出版權,作者對其作品的發表和出版擁有署名權。

  4.參賽作品應為作者原創,反對抄襲、模仿,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或其他權利,因作品侵犯他人權利而引起的糾紛、訴訟,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标签:

推薦設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