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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旅游主題口號和形象標識征集啟事

作者:福州市旅游局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09-09-22

  一、征集背景 
 
  福州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福州位于中國福建東部,地處閩江下游,是福建省省會,具有2200多年的悠久歷史。“因北州有福山”,故名;又因“綠蔭滿城,暑不張蓋”,雅稱“榕城”。福州大地,人杰地靈,奇景遍布,有三坊七巷、“三山兩塔”、馬尾船政、石牌洋、青云山、“金湯”溫泉等美景奇觀。福州與臺灣隔海相望,對臺有“五緣”(地緣、血緣、文緣、商緣、法緣)優勢,兩地合作前景廣闊。為進一步提升福州旅游知名度,宣傳和推廣獨特而豐富的福州旅游,彰顯福州深厚的歷史文化內涵和特色旅游產品,將福州著力打造成中國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游中心,決定向全省征集福州旅游主題口號和形象標識。 
 
  二、征集時間 
 
  2009年9月22日~12月22日(郵寄以郵戳為準)。 
 
  三、征集要求 
 
  1.主題口號 
 
  (1)突出和準確反映福州旅游的鮮明特色; 
  (2)具有較強的感染力和宣傳效果,主題深刻、文字精煉、簡明易記,內容一般不超過16字; 
  (3)對口號的創意、含義配以簡要的文字說明。 
 
  2.形象標識 
 
  (1)突出和準確反映福州旅游的鮮明特色; 
 
  (2)創意新穎、構圖簡潔、易于記憶,適合在多種載體推廣; 
 
  (3)來稿應提供彩色和黑白圖樣形式各一份(電子樣稿和手工稿均可,統一為A4規格,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另附創意文字說明,對標識圖案及符號作出解釋。 
 
  3.其他要求 
 
  (1)主題口號與形象標識最好相互呼應。鼓勵專業人士和專業公司進行整體設計;(2)每位投稿者可提交多份應征作品; 
 
  (3)所有應征作品須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通訊地址和郵編等個人信息; 
 
  (4)所有應征作品不可存在侵犯他人著作權等法律問題,因作品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作品入圍和獲獎后被發現有侵權的)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擔; 
 
  (5)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四、評選方法 
 
  1.由相關方面專家組成評委會,對應征作品進行初評,選出入圍作品; 
 
  2.將入圍作品通過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公布,由群眾進行投票評選(該公布期同時作為異議公示期,如認為入圍作品侵犯了自己著作權等合法權益的權利人,應在公布期內書面向活動組織方提出,并提供相應證據證明); 
 
  3.評委會結合投票結果再對入圍作品進行最終評選,評出旅游口號和形象標識最佳創意獎各1名,創意入圍獎各10名,并將評選結果在相關媒體公布。 
 
  五、獎勵標準 
 
  福州旅游主題口號和形象標識最佳創意獎各1名,獎勵人民幣10000元;創意入圍獎各10名,獎勵人民幣1000元(以上獎金均含稅)。 
 
  六、投稿方式 
 
  應征作品可采取直接送達、郵寄或電子郵件形式投稿。 
 
  1.交(寄)稿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小柳路85號福州新聞網(信封上注明“旅游征集活動”),郵編350025; 
 
  2.投稿郵箱:fzlyzj@163.com; 
 
  3.聯系電話:0591-83762630。 
 
  七、相關事項 
 
  1.本次活動由福州市旅游局組織。考慮到本次活動的公益性,投稿者須同意以下條件方可投稿: 
 
  (1)作品入圍的,即視為接受福州市旅游局委托創作,著作權歸屬于福州市旅游局; 
 
  (2)入圍作品同時具有公益性無償贈與福州市旅游局的屬性,投稿后所有權即歸屬于福州市旅游局,但獲獎作品可依上述條件獲得獎金; 
 
  (3)福州市旅游局對入圍作品擁有完全的財產權利,包括著作權、使用權等。 
 
  投稿行為即視為同意以上條件,投稿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福州市旅游局主張著作權。 
 
  2.福州市旅游局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福州市旅游局 
  2009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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