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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屆全國書博會征集吉祥物、會徽

作者:佚名 來源:第二十屆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 時間:2009-11-07
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的第二十屆全國圖書交易博覽會(以下簡稱“書博會”),將于2010年4月在四川省成都市舉辦。為了辦好第二十屆全國書博會,全國書博會組委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第二十屆書博會吉祥物和會徽。 
 
一、征集內容 
 
(一)第二十屆書博會吉祥物 
 
(二)第二十屆書博會會徽 
 
二、設計要求 
 
能夠體現第二十屆書博會特色和鮮明的時代精神,體現災后四川依然美麗、成都更加文明的嶄新形象;作品應為應征者本人的原創作品,以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也未以任何形式為公眾所知,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一)吉祥物 
 
應是活潑可愛、富有情趣的卡通形象;創意新穎獨特,視覺沖擊力強,色彩明快,有利于各種材質的工藝制作。 
 
(二)會徽 
 
用彩色圖形設計,具有一定的構成規則,創意獨特,寓意深刻,圖案簡潔明快,易于識別;與國家新聞總署已有的書博會固定會徽配套使用,視覺效果和諧。 
 
三、提交要求 
 
(一)每件應征作品須配有設計創意文字說明,闡述創意思路、理念和含義; 
 
(二)須同時提供電子版本,作品請用JPG文件格式(2M以內); 
 
(三)應征作品上不得出現與創作人身份相關的說明文字或符號,不得抄襲,創作人須單獨提供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系電話、電子郵箱和個人有效證件號碼; 
 
(四)創作人須保留完整的原始草稿和原始文件,以備作品入圍后調用。 
 
四、作品權屬 
 
第二十屆全國書博會吉祥物、會徽等入選入圍作品,均為全國書博會籌備組委托創作作品,在全國書博會籌備、舉行期間擁有專有許可使用權。第二十屆全國書博會后,成都市新聞出版局擁有作品版權。其他主體包括作者本人,使用入選入圍作品時,必須事先征得成都市新聞出版局同意。創作者領取的獎勵費為委托設計費,在書博會籌備、舉辦期間以及會后,第二十屆全國書博會組委會和成都市新聞出版局使用入選入圍作品時,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本次活動解釋權主體為成都市新聞出版局。 
 
五、投稿截至日期 
 
2009年11月15日24時(以郵件郵戳或電子郵件發送時間為準)。組委會收到參評作品的電子文本后即回復電子郵件確認。 
 
六、評選方式 
 
組委會收到應征作品后,將組織評審組進行評選,確定入圍作品。其中入圍的吉祥物、會徽各5件。通過復評在入圍作品中確定第二十屆全國書博會吉祥物、會徽的入選作品各一件。 
 
七、獎勵辦法 
 
評選結束后,在書博會官方網站上,公布評選結果,并對入圍作品和入選作品分別予以獎勵: 
 
1.入圍的吉祥物、會徽每件獎勵5000元人民幣; 
 
2.入選的吉祥物、會徽每件獎勵20000元人民幣; 
 
請獲獎者按照國家規定自行納稅。 
 
八、聯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號市行政辦公中心4號樓6樓 成都市新聞出版局 
 
郵編:610042  (信封注明“吉祥物會徽征集”字樣) 
 
電話:028―61885365 
 
郵箱:chengdushubohui@163.com 
 
網站(http://www.cdshubohu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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