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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正式啟用新徽標

作者:WIPO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10-04-27


2010年4月26日,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值此《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生效40 周年和世界知識產權日設立10周年之際,正式啟用新的徽標。新徽標構成本組織新形象的基石,符合本組織為跟上二十一世紀知識產權迅速發展的步伐而提出新工 作方向。

新徽標體現了本組織的能動性和創新精神,是WIPO重振自身和戰略轉型的有力標志。徽標以WIPO所有成員國和利益有關者 熟知的標志性建筑――WIPO總部大樓――的圖樣為基礎,藍顏色將本組織與聯合國聯系起來,7條曲線代表著《WIPO公約》中所提出的7大知識產權領域, 即:

  • 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
  • 表演藝術家的表演以及錄音制品和廣播節目,
  • 人類一切活動領域內的發明,
  • 科學發現,
  • 工業品外觀設計,
  • 商標、服務標記以及商業名稱和標志,
  • 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在工業、科學、文學或藝術領域內由于智力活動而產生的一切其他權利。

    這些曲線組合在一起預示具有包含性――WIPO作為一個公開論壇,歡迎所有利益有關者發表各種不同的觀點。富有動感、上揚的曲線代表創新與創造帶來 的思想、運動和進展。所有這一切都構建在本組織的全稱和縮略語這一強大的基礎之上,意味著本組織長期以來在國際知識產權政策方面發揮著中心的作用。徽標采 用簡潔、現代化的線條,體現了WIPO企業形象所倚重的原則:誠信與高效。



    WIPO徽標的沿革

    歷史背景

    WIPO徽標的起源可追溯到1962年,當時的一些出版物上使用了代表WIPO前身組織――國際知識產權聯盟(UIPI)的符號。該符號與WIPO 徽標類似,也在徽標中心位置寫上縮略語UIPI。1963年,這一縮略語為“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國際局”(BIRPI)的縮略語所取代。之后,1964年, 保護知識產權聯合國際局局長正式將BIRPI徽標、名稱和縮略語通知巴黎聯盟成員國,要求按《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第6條之三的規定給予保護。

    《建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公約》生效之年――1970年(7月),本組織將WIPO徽標通知巴黎聯盟的成員國,以受《巴黎公約》第6條之三的保護。此 后,本組織的文件、出版物、大樓及其他相關材料上即一直使用該徽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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