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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ked Chicken: 為什麼人們要過馬路?

作者:陳漢聰 來源:www.logosky.com 時間:201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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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81年時,紐約的George Sanders利用去皮的雞再加上自己的獨門配方,秘製成一種美味的食品,並以此開了一家叫“Pudgie’s Famous Chicken”的快餐店,很快,Pudgie因其獨特風味而深受長島一帶的人歡迎,並建立連鎖加盟店,到了2007年,TRUFOODS食品公司收購了該品牌,並經過大量的研究,近日重新成立了一家叫Pudgie’s Naked Chicken Co的公司並推出新品牌形象,新形象由紐約的The Watsons 設計公司設計。

一些品牌,由於文化背景等原因,有時其中一些的精妙之處我們外人並不一定能夠知道,但很多美國人,一看到這個新形象,特別是那句口號"Why people cross the road"(為什麼人們要過馬路)時可能就本能地“蔫然一笑”了,並立即對這個品牌產生好感。這個句其實是套用了一個流傳非常廣的謎語,特別是小孩子很喜歡問人家的:Why did the chicken cross the road?(為什麼小雞要過馬路?),你可能會發揮你的想象力,自作聰明地想一些你認為幽默的妙答,但其實答案是:To get to the other side.(因為它們要去到馬路的另一邊唄)——答案隻是陳述一個簡單事實,有些人會將這種謎語稱為冷笑話,或者也更類似於腦筋急轉彎的那種,如我們熟悉的:身份證掉了怎麼辦——撿起來唄。

但這句話作為口號,在這裏確實顯得很巧妙(也怪不得他們還去申請了注冊商標了),因為現在是人雞角色互換了,以一隻小雞的口吻問:為什麼人們要過馬路——這裏隱含著一個顯而易見的答案——因為人們要來品嚐我們美味的出品。

其實這個品牌細細觀摩,亮點不止口號。NAKED CHICKEN,意指去皮的雞,但既然是裸了,所以品牌形象隻強調出頭部,在下方的一些應用中,特別是T恤的設計中,它好像躲在衣袋裏。

標誌放大圖

文字采用了一種其實現在已經很少用到的字體 Highlands,這種字體的其它一些類似的變化,會使用於一些高校體育項目設計或傳統工業領域中,再加上斑駁的效果,給人一種六七十年代的氣息,顏色搭配得非常好,整體看起來相當有質感,當然,除了那個令人詬病的字母C,突然來個圓角的,顯得多少有些另類及不搭配。

 

下圖的炸雞,擺放得蠻SEXY的。

 

 

标签:快餐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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