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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設計組成四要素

作者:佚名 來源:本站原創 時間:2006-02-26

一、視覺基本要素設計   

   

  企業標志   

   

  企業標志,可分為企業自身的標志和商品標志。   

   

  企業標志特點:   

  其一,識別性。   

  其二,系統性。   

  其三,統一性。   

  其四,形象性。   

  其五,時代性。   

   

  企業標志設計作業流程:   

  調查企業經營實態、分析企業視覺設計現狀,其具體包括如下現狀:   

  其一,企業的理念精神內涵與企業的總體發展規劃。   

  其二,企業的營運范圍、商品特性、服務性質等。   

  其三,企業的行銷現狀與市場占有率。   

  其四,企業的知名度與美譽度。   

  其五,企業經營者對整個形象戰略及視覺識別風格的期望。   

  其六,企業相關競爭者和本行業特點的現狀等。   

  1、確立明確的概念。   

  2、具體設計表現。   

  3、標志作業的縝密化:   

  其一,標志細部的縝密化。   

  其二,標志形態的數值化:   

  一是方格化,   

  二是比例尺寸標志法,   

  三是圓弧角度標志法。   

  其三,標志形態的多樣化:   

  線條粗細的變化;   

  正負形的變化;   

  彩色與黑白的變化;   

  各種點、線、面的變化(如空心體、網紋、點成面、線成面等);   

  對應不同媒體的形態變更;   

  縮小或放大形態的變化。   

   

  企業標準字   

  企業標準字是將企業名稱、企業商標名稱略稱、活動主題、廣告語等進行整體組合而成的字體。   

  企業標準字特征:   

  其一,識別性。   

  基二,可讀性。   

  其三,設計性。   

  其四,系統性。   

   

  企業標準字種類:   

  其一,企業名稱標準字。   

  其二,產品或商標名稱標準字。   

  其三,標志字體。   

  其四,廣告性活動標準字。   

   

  企業命名或更名:   

  企業更名方案有以下幾種情況:   

  其一,全面變更公司名稱,包括現有標準字、標準色等基本視覺要素。   

  其二,部分變更或簡化企業名稱,同時推出新的標準字、標準色。   

  其三,階段性變更。   

  其四,統一企業名稱和商標品牌名稱。   

  其五,在企業名稱的標準字和標準色不變的前提下,根據不同的使用場合,開發出適應不同場合的變化形式,以求達到形式變化的感覺。   

   

  標準字制圖法:   

  標準字制圖法常用兩種方法:   

  其一,方格表示法。   

  其二,直接標志法。   

   

  企業標準色   

  企業標準色,是指企業通過色彩的視知覺傳達,設定反映企業獨特的精神理念、組織機構、營運內容、市場營銷與風格面貌的狀態的色彩。   

   

  標準色的開發設定:   

  調查分析階段:   

  其一,企業現有標準色的使用情況分析。   

  其二,公眾對企業現有色的認識形象分析。   

  其三,競爭企業標準色的使用情況分析。   

  其四,公眾對競爭企業標準色的認識形象分析。   

  其五,企業性質與標準色的關系分析。   

  其六,市場對企業標準色期望分析。   

  其七,宗教、民族、區域習慣等忌諱色彩分析。   

   

  概念設定階段:   

  積極的、健康的、溫暖的等(如紅色);   

  和諧的、溫情的、任性的等(如橙色);   

  明快的、希望的、輕薄的等(如黃色);   

  成長的、和平的、清新的等(如綠色);   

  誠信的、理智的、消極的等(如藍色);   

  高貴的、細膩的、神秘的等(如紫色);   

  厚重的、古典的、恐怖的等(如黑色);   

  潔凈的、神圣的、蒼白的等(如白色);   

  平凡的、謙和的、中性的等(如灰色)。   

   

  色彩形象階段:   

  通過對企業形象概念及相對應的色彩概念和關鍵語的設定,進一步確立相應的色彩形象表現系統。   

   

  模擬測試階段:   

  其一,色彩具體物的聯想、抽象感情的聯想及嗜好等心理性調查。   

  其二,色彩視知覺、記憶度、注目性等生理性的效果測試。   

  其三,色彩在實施制作中,技術、材質、經濟等到物理因素的分析評估。   

   

  色彩管理階段:   

  本階段主要是對企業標準色的使用,作出數值化的規范,如表色符號、印刷色數值。   

   

  實施監督階段:   

  對不同材質制作的標準色進行審定;   

  對印刷品打樣進行色彩校正;   

  對商品色彩進行評估;   

  其他使用情況的資料收集與整理等。   

   

  輔助圖形   

  輔助圖形是企業識別系統中的輔助性視覺要素,它包括企業造型、象征圖案和版面編排等三個方面的設計。   

   

  1、企業造型(又稱之為商業角色或吉祥物、商業標識畫)的設計與應用:   

  企業造型是為了強化突出企業或產品的性格特征,而設計的漫畫式人物、動物、植物、風景或其他非生命物等,作為企業的具體象征。   

   

  企業造型的應用:   

  其一,二維媒體,如印刷品等。   

  其二,三維媒體,如影視媒體。   

  其三,戶外廣告和POP廣告等,如路牌、車體。   

  其四,企業公關物品和商品包裝,如贈品等到。   

   

  2、企業象征圖形的設計構成:   

  象征圖形不是純裝飾的圖書館案,是企業基本視覺要素的拓展聯系。   

  企業象征圖形的設計題材:   

  其一,以企業標志的造型為開發母體。   

  其二,以企業標志或企業理念的意義為開發母體。   

   

  3、版面編排設計:   

  一般的版面包括天頭、版心、地腳三大部分,編排的內容要素包括視覺識別系統中的基本要素組合、正文(文字和圖)、企業造型等,它們處于版面的不同位置。   

  版面編排常用兩種方式表示其結構:   

  其一,直接標示法。   

  其二,符號標志法。   

   

  企業視覺識別基本要素的組合方式   

  根據具體媒體的規格與排列方向,而設計的橫排、豎排、大小、方向等不同形式的組合方式。   基本要素組合的內容:   

  其一,使目標從其背景或周圍要素中脫離出來,而設定的空間最小規定值。   

  其二,企業標志同其他要素之間的比例尺寸、間距方向、位置關系等。   

   

  標志同其他要素的組合方式,常有以下形式:   

  一是標志同企業中文名稱或略稱的組合;   

  二是標志同品牌名稱的組合;   

  三是標志同企業英文名稱全稱或略稱的組合;   

  四是標志同企業名稱或品牌名稱及企業選型的組合;   

  五是標志同企業名稱或品牌名稱及企業宣傳口號、廣告語等的組合;   

  六是標志同企業名稱及地址、電話號碼等資訊的組合。   

   

  禁止組合規范:   

  其一,在規范的組合上增加其他造型符號。   

  其二,規范組合中的基本要素的大小、廣告、色彩、位置等發生變換。   

  其三,基本要素被進行規范以外的外理,如標志加框、立體化、網線化等。   

  其四,規范組合被進行字距、字體變形、壓扁、斜向等改變。   

   

  專用字體   

  專用字體包括現有標準字體和指定字體。   

   

  標準字體:   

  多用于企業名稱、商品名稱、商標名稱等。   

   

  指定字體:   

  常用于部門名稱、設施名稱、分支機構名稱及其地址、廣告內容、正式文書等。   

   

  設計選擇專用字體應注意事項:   

  其一,調查整理專用字體的使用范圍、使用目的、使用狀況等。   

  其二,選用指定字體,應考慮同標志和標準字體等基本要素的風格相協調。   

  其三,所選字體的種類及文字的組合形態、方法應有一定的規律,并形成具有可讀性的、再現性的、識別性的文字系統。

 

二、視覺應用要素設計的準備工作   

   

  應用要素項目的現狀調查   

  現狀項目的收集分類:   

  對現有應用要素的項目收集的,主要集中于以下項目內容:   

  其一,事務用品類,如名片、各式文書等。   

  其二,廣告促銷類,如小手冊、電視廣告、公告資料等。   

  其三,標識招牌類,如旗幟、各類導引標識等。   

  其四,運輸工具類,如運輸卡車、拖車等。   

  其五,商品包裝類,如商標、包裝紙等。   

  其六,員工制服類,如徽章、工作服等。   

  其七,建筑環境類,如外觀、辦公室等。   

  其八,展示典禮等,如紀念活動、展示環境、專賣店等。   

   

  應用要素設計開發策略的確定:   

  對于某個企業形象中的具體應用要素設計項目而言,在開發設計之前,應對其客觀的限制條件和依據作出必要的確定,避免設計項目雖然很美,但不能使用的問題:   

   

  其一,項目的功能需要。   

  主要是指完成設計項目成品所必需的基本條件,如形狀、尺寸規格、材質、色彩、制作方式和用途等。   其二,項目使用的法律性限制。   

  如信封的規格、招牌指示等環境要素的法規條例。   

   

  其三,行業性質的需要。   

  主要是指企業所在行業中,一些約定俗成的規定或需要,如事務性用品中的單據、包裝類的規定等。

四、編制VI視覺識別手冊   

   

  設計手冊結構體系   

  其一,概念的詮釋。   

  如CI概念、設計概念、設計系統的構成及內容說明。   

  其二,基本設計項目的規定。   

  主要包括各設計項目的概念說明和使用規范說明等。如企業標志的意義、定位、單色或色彩的表示規定、使用說明和注意事項,標志變化的開發目的和使用范圍,具體禁止使用例子等。   

  其三,應用設計項目的規定。   

  主要包括各設計項目的設計展開標準,使用規范和樣式、施工要求和規范詳圖等。如事務用品類的用字體、色彩及制作工藝等。   

   

  設計手冊編制形式   

  其一,將基本設計項目規定和應用設計項目規定,按一定的規律編制裝訂成一冊,多采用活頁形式,以便于增補。   

  其二,將基本設計項目規定和應用設計項目規定,分開編制,各自裝訂成冊,多采用活頁和目錄形式。   

  其三,根據企業不同機構(如分公司)或媒體的不同類別,將應用設計項目分冊編制,以便使用。   設計手冊具體內容   

  其一,引言部分。   

  如領導致詞,企業理念體系說明和形象概念闡述,導入CI的目的和背景,手冊的使用方法和要求。   

  其二,基本設計項目及其組合系統部分。   

  如基本要素的表示法、變體設計等。   

  其三,應用設計項目部分。   

  其四,主要設計劃要素樣本部分。   

  如標志印刷樣本或干膠,標準色色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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