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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世界最高電視觀光塔10萬元全球征名

作者:廣州日報報業集團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09-09-16

建設中的廣州新電視塔

  本報訊(記者倪明、李婧) 廣州新電視塔,叫啥名字好?從2009年9月16日起,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將為這座目前世界最高的電視觀光塔、高度610米的廣州新地標展開全球征名活動,第一名將獲得10萬元人民幣的重獎。

  作為代表廣州城市發展的新地標,“初長成”的廣州新電視塔已經引起廣泛關注,去年以來,各界熱心人士紛紛對它的“芳名”作種種猜想。從今日起,廣州日報報業集團發起并獨家組織實施全球征名活動,為廣州新電視塔尋求一個具有中國文化內涵、凸顯廣州城市個性、極具現代氣質、簡潔響亮的“芳名”。

  從今天到10月9日,您都可登錄大洋網的廣州新電視塔全球征名活動專題頁面,提交為廣州新電視塔起的最喜歡的名稱。今年11月12日,即廣州亞運會開幕倒計時一周年之際揭曉征名結果。

  活動揭秘:

  10萬元巨獎并非炒作

  又訊(記者倪明、李婧) 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并非廣州新電視塔的東主,為何由廣州日報報業集團來組織,并且是獨家組織這一次的廣州新電視塔的全球征名活動呢?

  昨天,活動主辦方廣州日報社有關負責人在媒體發布會上給出了答案:“廣州日報報業集團的主報《廣州日報》是廣州市委機關報,是華南地區最重要的主流媒體之一,肩負著宣傳廣州城市精神、樹立廣州美好形象的社會責任。創刊57年來,《廣州日報》伴隨廣州的成長而成長,忠實地記錄和見證了廣州艱苦奮斗的建設發展、敢為人先的不斷探索和日新月異的輝煌成就。”

  該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全球征名活動,是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充分發揮媒體優勢,支持廣州城市建設、積極參與廣州城市發展和文明建設、積極為廣州亞運會宣傳造勢的又一次實際行動。

  為何取一個名字可獲得10萬元重獎?這是活動主辦方的炒作嗎?有關負責人表示,第一名10萬元的獎金額(獲獎者自付稅金)是跟廣州新電視塔的地位相匹配的,畢竟她是廣州的新地標,是廣州21世紀最重要的建筑之一。而且,應征者參加征名活動需承諾放棄應征名稱的一切著作權,應征者取個好名字不容易,應該給予高額獎勵。

  “當然,10萬元的獎金對應征者來說也是一個很大的誘惑,我們希望能有更多的全球熱心人士參加到這次活動中來。”有關負責人笑著對記者說。

  廣州新電視塔:

  位于廣州新中軸線(城市縱軸)與珠江景觀軸線(城市橫軸)的交匯處,天線桅桿與城市新中軸線重合,計劃于2010年正式投入使用。

  新電視塔由上小下大的兩個橢圓,圓心相錯,逆時針旋轉135度,自然形成塔身中部“纖纖細腰”的體形。它是世界上功能最齊全的電視觀光塔,分為五個功能區,除了旋轉餐廳、空中云梯,塔頂還設有世界最高的觀光艙和極富刺激的速降椅。

  廣州新電視塔全球征名活動規則

  一、征名活動評選原則:

  作為目前世界最高的電視觀光塔、廣州的新地標,廣州新電視塔的取名是廣州市民,乃至全國人民、全球華人都很關心的事情。因此,本次征名活動將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全球征集。廣州市公證處對本次活動的評選和抽獎進行現場監督和公證。

  二、征名范圍及要求:

  1)中文名稱;

  2)字數不超過5個,簡潔響亮,朗朗上口;

  3)要求具有中國文化特色和時代文化特征;

  4)體現廣州新地標的良好形象。

  三、應征者資格要求:

  歡迎全世界熱愛、關心和支持廣州市城市建設、關心廣州亞運會的熱心人士踴躍參加,國籍、民族不限。

  參加組織和執行本次征名活動的工作人員及其直系家屬均不得參與應征,包括廣州日報報業集團全體現有員工及其直系家屬,評審專家委員會及其直系家屬。

  四、應征者注意事項:

  1)應征名稱是應征者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名稱,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識產權,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應征者沒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該名稱,亦沒有許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或者使用該名稱。

  2)如果應征名稱出現重復,即不同應征者提交同一應征名稱,則按大洋網顯示的參加應征時間為準,按先到先取原則,后提交者將不再被系統錄入。

  3)應征名稱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國別歧視、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或者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良好風俗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內容。

  4)應征者對其提交的應征名稱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如果發現有任何不屬實情況或違反本條(1)~(3)款的情況,則活動主辦方有權取消該應征者的應征資格。

  5)活動主辦方對應征名稱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一切著作權(署名權除外)。

  五、參賽規則:

  1)有意應征者可登錄大洋網專題頁面(http://www.dayoo.com/xdstzm)參與應征,每個身份證號碼只可以提交1個名稱。

  2)應征者必須提交“姓名、身份證號(或護照)、手機號、郵箱、作品名稱、創意說明”。

  3)不同應征者提交同一應征名稱,按先到先取原則。

  六、評審程序

  1)由廣州日報報業集團組織民俗專家、語言文字專家、作家、城建專家等組成專家委員會評審,從應征名稱中評出前十名。第一名計10分,第二名計9分……以此類推……第十名計1分。

  2)通過媒體按隨機順序公布前十名名稱,再次通過大洋網、手機平臺等方式對這前十名名稱給予投票,得出該十名名稱的公眾投票排序,并按新順序再次計分。第一名計10分,第二名計9分……以此類推……第十名計1分。

  3)隨后按照全球公眾投票(占40%權重)和專家委員會評審投票(占60%權重)計分,將兩次分數相加,選出總分排列前十名的名稱,交由活動主辦方最終確定,并擬于2009年11月12日向全球發布。

  七、征名活動時間計劃:

  1)2009年9月16日至2009年10月9日,征名階段。可在大洋網相關專題頁面(http://www.dayoo.com/xdstzm)上參與應征。

  2)2009年10月9日至2009年10月14日,專家委員會評審階段。評選出前十名應征名稱。

  3)2009年10月15日至2009年10月30日,網絡、手機平臺投票階段。

  4)擬于2009年11月12日,征名結果揭曉。

  八、征名活動獎勵辦法:

  1)最終入選獎勵:給予應征名稱第一名人民幣10萬元獎勵,第二名至第五名各人民幣2萬元獎勵,第六名至第十名各人民幣1萬元獎勵,相關稅費由獲獎者自付。

  2)取名獎勵:從熱心參加取名的人士中抽出一百名幸運者,每人獎勵新電視塔觀光門票5張。

  3)投票獎勵:從熱心參加前十名名稱投票的人士中抽出二百名幸運者,每人獎勵廣州新電視塔觀光門票2張。

  九、本次征名活動規則由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負責解釋。

  廣州日報報業集團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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