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之家 > 征集 > 平面征集 >

武漢征集城市形象標識設計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12-09-13

一、 征集內容

武漢城市形象標識設計作品包括抽象圖案等。(含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色彩及標準組合)。

二、 應征資格

具有專業設計水準的個人和機構均可參加。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的工作人員和擔任評審工作的專家除外。

三、 征集時間

2012年9月12日-2012年10月31日截止。(應征作品若以特快專遞送達,時間以當日郵戳為準,征集截止時間后,送達作品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四、 征集作品要求

1. 主題鮮明,寓意深刻,符合武漢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城市定位,體現武漢提升創新引領、交通樞紐、產業帶動和綜合服務四大功能,建設幸福武漢、生態宜居武漢、文明武漢的城市發展目標。

2. 突出武漢特征元素,能準確表達城市個性特質,展現獨特的自然地域優勢,彰顯獨具魅力的漢派文化特色。

3. 創意獨特,有豐富的形象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認同。

4. 高雅美觀,形式簡潔,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適合長期在各種介質的媒體上傳播。

5. 包含武漢城市形象標識(以下簡稱為“城標”)的繪制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可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以由不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

6. 應征者可同時提交多套設計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須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并具備完整的知識產權。

7. 應征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必須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五、 應征文件

應征者須同時提交《武漢城市形象標識征集活動報名表》、《武漢城市形象標識應征承諾書》、《武漢城市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含電子光盤)、《武漢城市形象標識設計方案說明》4份文件,任何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規則,均不具備參評資格。相關資料請應征者登陸本次活動官方網站(長江網:http:// //www.cjn.cn/)或漢網http://www.cnhan.com/下載。

1.《武漢城市形象標識征集活動報名表》

應征者填寫《武漢城市形象標識征集活動報名表》的信息應當與事實相符,在征集過程中,一旦發現相關信息與事實不符,遞交的應征作品無效。應征者個人信息一概不得出現于設計方案中,違者取消參評資格。

2. 《武漢城市形象標識應征承諾書》

應征者必須簽署《武漢城市形象標識應征承諾書》。多人創作作品,由創作者共同簽署承諾書。應征者若為機構,須由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授權機構公章。

3. 《武漢城市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含電子光盤)

應征作品設計方案(包括核心設計方案和擴展應用方案),以A4幅面白底繪制, 設計尺寸:120mm×120mm。每套設計方案應包括全彩色版和黑白版(網格圖)設計圖稿。作品不限于平面設計稿,可附加三維立體造型。應征者需同時提供可供輸出的電子文件,以光盤形式提交,存儲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為方便獨立編號,每件應征作品必須單獨提交設計方案。

4.《武漢城市形象標識設計方案說明》

應征者以A4規格紙張附上設計說明。主要闡述“城標”的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以簡潔為宜。為方便評審,每件應征作品必須單獨提交設計方案說明。

六、 文件提交

應征作品可通過特快專遞或當面遞交兩種方式提交。應征者提交文件請自行密封,包裝表面請注明“武漢城市形象標識征集”。

通訊地址:武漢市漢口發展大道357號田園商務大廈九樓,武漢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郵編430024)

聯系人:武 聯

聯系電話:027-82619962

以上為本次征集活動指定唯一投稿地址,其他地址一概無效。來件因延誤、丟失、損壞、誤寄、郵資不足、失竊等其他非主辦方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 評審流程

1. 資格審查。主辦方將對所有應征作品統一建檔編號,并進行集中啟封。

2.作品初評。11月上旬,專家評審組將對所有符合資格應征作品進行初評,選出10件入圍作品。

3. 公眾咨詢。11月中旬,在活動官方網站集中展示10件入圍作品,接受公眾投票。

4. 專家復評。11月底,專家評審組對10件入圍作品進行復評,推薦出3件候選作品。并將由指定評委指導候選作品作者進一步修改完善設計。

5. 最終審定。年底,根據專家評審組對3件候選作品的評審意見及推薦排名,主辦方審議并最終確定武漢城市形象標識。

為使評審體現“公平、公正”的原則,主辦方將邀請武漢市公證處進行全程公證。

八、 獎勵辦法

10件入圍作品設計者每人將獲得人民幣5000元(稅后)的獎勵;3件候選作品設計者每人將獲得人民幣1萬元(稅后)的獎勵。主辦方對最終確定為武漢城市形象標識的作品設計者,獎勵人民幣10萬元(稅后),并頒發證書。獎勵按就高原則執行,不重復獎勵。

九、 作品處置

所有應征作品方案概不退還,創作者請自留底稿。

十、 知識產權

應征作品的著作權受中國法律保護。有關作品知識產權的歸屬,以《武漢城市形象標識應征承諾書》的相關約定為準。作品自成為城市形象標識之日起,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有權對成為“城標”的設計及其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其他單位使用知識產權歸屬主辦方的“城標”的設計及其作品,必須經主辦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十一、 其他說明

1. 主辦方擁有武漢城市形象標識設計及其作品的最終決定權。

2. 主辦方對本公告、附件及其補充文件擁有最終解釋權。本規則未盡事宜,由主辦方另行制定補充規則。

推薦設計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