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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三腳架的使用與選擇

作者:錢元凱 來源:紐約攝影學院 時間:2009-07-06

    現在幾乎所有的攝影期刊與雜志上都一再強調:選擇三腳架的原則是:“在拿得動的原則下越重越好”。于是3、4公斤重的曼富圖與捷信等名牌產品成了135相機發燒友的制式裝備,快門線加三腳架成為使用長焦鏡頭的標準拍攝模式。深山老林中凡是看見這套家伙行頭,這份拍攝架式,便知來者道行不淺,令人肅然起敬。更有高燒多年的“老鳥”,自稱煉成持機神功,可以無視手振的極限隨意持機拍攝。

    手振的極限到底是一個因人而易的經驗之談還是一個難以逾越的規律,使用重型三腳架一定能消除機震與手振么?下面我們將以135單反相機為主,仔細地探討這兩個問題。

    清晰度的標準

    無論遵循手振的極限還是使用三腳架都是為了拍攝出清晰的膠片,因此我們首先應當建立一個“清晰”的標準。人的左、右眼的視場只有部分重合,其中共同的視場范圍約為50―60度。人眼在視場中的分辨率從中心到邊緣迅速下降(圖1)。

    (表1)中顯示了不同視力的眼睛對不同標版的極限分辨率。表中的分辨率是以單眼觀察的極限分辨角表示的,即單眼觀察目標時從瞳孔到目標的兩個特征點所形成的夾角(圖2)由于測定分離域的標版與鏡頭分辨率的測試標版結構相似,因此我們用分離域的測試結果建立135膠片清晰度的標準。

    統計表明中國人的正常視力約為1.5,平均視力約為1.0。人們觀賞小照片時習慣于將照片置于距眼睛250mm(稱為明視距離)處,根據(表1)中人眼視力分離域的極限值可以算出:在250毫米的明視距離上,視力1.5、1.2、1.0的眼睛分別可以識別約10線對/mm、8線對/mm、7線對/mm的標版。為了保證使絕大多數觀賞者滿意,我們按照1.5的視力制定清晰度的標準。即在小于或等于5×7英寸的照片上應當達到10線對/mm的分辨率。由于135相機的畫幅是36×24mm(近似于1.5×1英寸),為了保證放大5倍(即短邊放大到5英寸)后相片上具有10線對/mm的分辨率,膠片上應達到50線對/mm的分辨率(圖3)。

 

    觀賞較大(例如超過5×7英寸)的照片時則習慣于將照片的對角線置于雙眼的視場范圍內,即照片越大觀察距離越遠。此時雖然眼睛的極限分辨角仍保持不變,但是由于大照片的觀賞距離加大,使大照片的清晰標準隨之下降,例如10×14英寸(250×350mm)的照片習慣于在0.5米的距離上觀察,此時相片上的分辨率達到5.2線對/mm即可。由于須要將照片放大約10倍,因此膠片上應當達到5.2×10 =52線對/mm的分辨率。同樣地從(圖4、表2)不難推出,用135相機拍攝的照片,只要膠片上達到了50線對/mm的分辨率,在將膠片全畫幅放大并在正常距離下觀察時,都可以得到清晰的照片。

    因此我們將拍攝出50線對/mm分辨率的135膠片,作為清晰的標準,作為我們追求“清楚”的目標。

    以上理論的推算不難用試驗驗證:在1米距離上觀察(圖5)的標版,你能分辨出哪級線條?與表2最后一欄是否相符?

    標準的可行性:大量的試驗表明目前在我國市場上銷售的中低檔經濟型鏡頭使用樂凱SHD100的黑白膠卷,在f/8―f/16的光圈下在畫幅的中部都能超過50線對/mm,高檔的鏡頭則在f/4―f/16的光圈下在大部分畫幅上都能達到50線對/mm的分辨率。

    分辨率的校驗

    為了檢測三腳架的消震能力常常需要測試攝影分辨率。下面介紹兩種簡單易行的測試方法。

    用激光打印機打印不同字號的13劃宋體字,所選的文字之間不得有任何語義聯系。為測試三角架,字號可選擇小二號至七號之間,在每行字后打印該字號的字高,構成一個測試卡。(圖6)就是一個測試卡的樣張,其中注明了字號與字高,讀者可參考此圖設計自用的測試卡。


    例如用210毫米的鏡頭拍攝(圖6)的測試卡,物像距4米(4000毫米),可識別六號字。則從式2可知:攝影倍率M=4000/200-2=18。將攝影倍率M=18及六號字高h=2.4代入式1,可以得到攝影分辨率N=(6×18)÷2.4≈45線對/mm。

    目測法:用20倍放大鏡觀察膠片上拍攝的人像。若橫幅半身人像眉毛與頭發可辨,攝影分辨率級好(見圖7上面的局部放大圖)。若如圖7白框構圖毛法可辨,攝影分辨率很好。若如圖7粉色框豎幅構圖毛發可辨,則攝影分辨率好。若僅當圖7中紅框構圖才可分辨毛法,則攝影分辨率可以接受。此法雖然粗糙卻簡單易行,可以迅速地判斷或比較機震與手振對各種拍攝方式的影響。注意必須直接觀察膠片,不得觀察照片,以免受劣質彩擴鏡頭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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