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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大師理查德·阿維頓(Richard Avedon)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06-08-29

 


“我們都在表演,所以,我相信表演”

                         ――理查德?阿維頓(Richard Avedon1923-2004)



      阿維頓的職業生涯被蘇珊?桑塔格列為“上個世紀職業攝影的典范之一”(另外幾位是布列松、愛德華?史泰欽和比爾?布蘭德),以時尚攝影起家的阿維頓,在日后的成就遠遠超出了這個領域。

      阿維頓是個地道的紐約客,他的父親是俄裔猶太人,在第五大道有一家時裝店。上中學的時候,他和高中同學詹姆斯?鮑德溫編了份文學小報,那時他的理想是當一名詩人。后來他去海軍服役,被派去給人拍證件照,上千張照片拍下來,他找到了自己的職業方向。

     剛剛21歲,阿維頓就開始為時裝雜志《Harper's Bazaar》工作,在傳奇藝術總監布羅德維奇的領導下,他在Harper's當了20多年的專職攝影師,直到1966年,他去了紐約《Vogue》在黛安娜?弗里蘭手下工作。

      《Harper's Bazaar》是在東海岸出版的著名時裝雜志,它為阿維頓提供了一副高大的骨骼框架,使得他得以長成一只羽翼豐滿的大鳥。可以說,阿維頓在一個正確的時間出現在一個正確的地方,在布羅德維奇時期,他從來不曾墨守陳規,阿維頓在他的鼓勵下,不斷實踐他對攝影的新認識。

      1955年,阿維頓為迪奧晚裝拍攝的一輯黑白圖片《多維瑪與大象》,皮糙肉厚的大象和纖細時尚的女模特形成強烈反差,給人的視覺帶來很大沖擊,一舉奠定了他在時尚攝影界的地位。1957年,好萊塢甚至以阿維頓的事業為藍本,拍了部由弗雷德?阿斯泰爾和奧黛莉?赫本主演的電影《Funny  Face》。

      阿維頓的攝影逐漸形成鮮明的個人特色:他的拍攝對象都是擺拍的,被置于畫面的最前方,背景是白色或深深淺淺的灰。他從來不使用自然光源,也不喜歡影子,他想法設法避免閃光燈打亮時在背景板上留下陰影。他從來不試圖掩飾人物的生理缺陷,皺紋、眼袋、疤痕在畫面上很顯眼,但就是這種不太有誘惑力的真實面貌,比完美更引起了觀者的興趣。

      阿維頓成名后,與活躍在紐約的藝術家和知識分子一直保持著密切聯系。1959年他出版了作品集《觀察》,為之撰文的是杜魯門?卡波特;為1964年的《事不關己》配文字的是已成為著名黑人作家的高中同學詹姆斯?鮑德溫。在60年代,阿維頓還是一個活躍的政治攝影師,他去南方拍攝黑人爭取自由權力的運動、在美國各地拍攝反戰活動并且親臨越南拍攝越戰。

      70年代以后,阿維頓走向人文攝影,他拍攝罹患癌癥的父親,去西部拍攝普通的油田工人和卡車司機,這些照片比明星或事件更具震撼力,他的攝影生涯也走上了一個新的高度。

      時尚從來不是阿維頓從事攝影的興趣所在,他的興趣在人身上,他很重視攝影師與拍攝對象的關系。在他看來,拍攝一張照片,重要的是他對拍攝對象的興趣,他們之間應該是有故事的。

      安迪?沃霍的幾張經典照片就是由阿維頓拍攝的,有一張是在沃霍遇刺后,阿維頓為他拍攝的上半身特寫,一尺長的傷疤橫亙在照片中央,觸目驚心。

      1999年,阿維頓出版了攝影集《60年代》,書的封面照片是阿維頓為約翰?列儂拍攝的一張肖像,因為安迪?沃霍的后期加工而變得非常著名,濃烈的黃紫紅著色,只留下列儂頭部和標志性眼鏡的輪廓線。

      在這本書中,你不會看到熱鬧混亂的60年代紐約文藝圈景象。藝術家、搖滾明星、宇航員、政客、嬉皮士、和平主義者出現在空曠的素色背景前,顯得靜謐、清晰而真實,令人對那些逝去的年代和人唏噓感懷。他的照片總有種憂郁色彩,你可以看到鮑勃?迪倫、弗蘭克?扎帕等人“之前”和“之后”的照片,看到滄桑在他們臉上的變化。

      1992年,近70歲高齡的阿維頓成為《紐約客》的首席攝影師。2004年10月1日他在德克薩斯為這家雜志拍攝照片時,因為突發腦溢血而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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