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賽時間
2020年10月-2021年1月。
二、大賽主題
創由新生:創新與傳統碰撞,挖掘泉州傳統文化新元素,展現泉州城市形象,彰顯泉州旅遊文化。
三、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承辦單位:泉州文化旅遊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各縣(市、區)文化體育和旅遊局(文化和旅遊局),泉州開發區社會事業局、泉州台商投資區教育文體旅遊局
媒體支持:中國旅遊報、新華網、東南網、泉州晚報、泉州廣播電視台、東南早報、泉州網
合作單位:福建省信芯長盈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顧問單位:義全律師事務所
四、參賽對象
全國範圍內熱愛或從事文創旅遊商品研發、生產的單位及個人,參賽者針對本活動方案要求自行選擇創作類別,參賽作品可以單位或個人名義進行申報。
五、參賽作品類別及要求
(一)參賽作品類別
城市禮物類:具有典型的泉州文化內涵,彰顯泉州旅遊文化,展現泉州城市形象,可以是適合作為泉州外事或者公共活動的官方禮物,也可以是旅遊文化創意作品。在創意、造型、功能、文化審美、材質、工藝等方麵著力,鼓勵可批量生產的設計與創作。
特約設計獎“我為古城代言”:結合泉州曆史、景點、民俗、非遺、小吃等地域文化特色,為“泉州古城講解員”做視覺係統設計,包括古城講解員可攜帶的帽子、馬甲、圍巾、胸針、旗幟等。(成品為完整的vi手冊)
(二)作品要求
1.選手根據作品類別投稿,如作品類別同時符合兩類要求可同時投稿。參賽作品初期報名階段需提供作品設計稿,完成效果圖(參照模板),並根據設計理念提供文字說明,參賽作品必須是以完整的電子版設計作品表達,不接受任何手繪的設計草圖。
2.參賽作品必須符合大賽主題,從泉州本土資源中發掘新元素,能體現泉州曆史文化資源和風土人情、地域特色,通過設計創意把泉州文化元素轉化成為文創作品,激活文化的生命力量,把傳統文化合理轉化為生活時尚,宣傳帶動泉州文化。
3.參賽作品的零售價格不得超過2000元/件套。
4.同一參賽單位或個人,最多隻能報送3件(套)作品參賽。
5.參賽單位或個人要保證參賽作品為原創,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如作品發生知識產權或版權糾紛等,產生的後果由參賽單位或個人負責,主辦方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6.凡在國家、省、市級大賽中獲獎的作品不再參加本次大賽,一經發現取消比賽資格。
7.已經投放市場超過兩年的產品不再參加本次大賽。
六、賽事安排
大賽分報名、初賽、半決賽、決賽四個階段。
大賽報名
1、參賽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20年11月30日。
2、報名方式:所有參賽者通過官方指定的報名通道(http://www.narkii.com/dasai/home_64.html)提交設計作品(包括:設計排版圖,渲染圖、效果圖)與《作品申報表》,並在提交頁麵認真填寫相關內容和說明。
備注:請下載使用設計大賽統一的A3設計排版圖模板(附件1)和《2020年“潤物無聲”泉州文創旅遊商品設計創作大賽作品申報表》(附件2)。
3、A3豎版的設計排版圖1張,A3的設計排版圖必須下載、使用大賽規定的模板,排版時包含以下內容:本次參賽作品名稱、設計作品效果圖/VI設計延展圖、尺寸說明、設計說明。
除A3設計排版圖外,需另提交不同角度A3尺寸的產品設計渲染圖、設計效果圖/VI設計延展圖,或實物圖片至少1張,總數不超過12張,用以進行展示工藝材質說明、展示更多設計細節展示、展示更多設計效果圖/延展圖展示。
參賽所提交的設計圖紙的分辨率不低於300dpi,jpg格式,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5M。
所有提交參賽用的設計圖紙不得出現以下內容:參賽者所在單位、姓名(包括英文或拚音縮寫)或與參賽者身份有關的任何圖標、圖形等。
溫馨提示:通過納金網-競計場投稿,我們將提供及時的作品審核與修改提醒反饋服務,已在本納金網-競計場投稿的,請勿通過郵箱重複投稿。
(二)初賽階段
1.時間:12月上旬
2.地點:東亞之窗E館
(三)半決賽階段
1.城市禮物類入圍半決賽的作品,主辦方提供500元/件套的研發設計製作經費,參賽者必須於比賽前完成實物(樣品)製作並於半決賽當日帶到比賽地點。特約設計獎“我為古城代言”入圍作品,提交VI手冊電子版,由主辦方統一打印製作成冊。
2.12月中下旬舉行現場半決賽,參賽者現場展示作品並進行講解。
3.半決賽前需提供材料:實物作品(可含外包裝)1件(套)/VI手冊。
(四)決賽階段
1.時間:2021年1月
2.地點:泉州美食城(暫定)
七、評審方式
為保證評審活動的權威性,大賽主辦方將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邀請有關專家、學者、專業人士等組成評委組,按照大賽的評選標準和程序進行評選。
八、獎項設置
大賽將評選出城市禮物類金獎、銀獎、銅獎獲得者各1、2、3名,獎金分別為50000元、10000元、5000元;特約設計獎“我為古城代言”前3名獲得者將在現場與泉州文旅集團簽署設計師戰略合作協議,第一名獲得獎金10000元,第二、三名獲得獎金各3000元。
以上獎項均頒發獲獎證書,獎項最終評定數量視參賽作品數量和質量而定,允許個別獎項多出或空缺。
九、產品落地
(一)特約設計獎“我為古城代言”前3名獲獎設計師將成為泉州文旅集團戰略合作設計師,未來在各方麵進行深度合作,實現獲獎產品知識產權成果轉化。
(二)城市禮物類入圍半決賽的20件作品,將入選由泉州市文化廣電和旅遊局與泉州文旅集團發起設立的“泉州文創旅遊商品資源庫”,優先作為優秀文創禮品開發、宣傳推廣的對象。
(三)獲得本次大賽金、銀、銅及優秀獎的作者,有機會獲得進入由泉州古城辦與泉州文旅集團發起設立的“潤物無聲青年創客聯盟”的資格。加入聯盟,將有機會獲取限期免租創客“快閃店”經營權、創客“集成空間”專櫃陳展權以及參加創意大師培訓、引入資本方投資等增值服務。
(四)泉州文旅集團在泉州古城內創設了旅遊文創產品門店,銷售泉州特色文創商品。本次大賽獲獎者經與泉州文旅集團平等協商後,作品可在旅遊文創產品門店展銷,分享銷售利潤。同時將利用傳統佳節,不定期在泉州古城人流量大的區域舉辦文創集市,為參賽者搭建展示作品、交流創意的平台。
十、關於版權
根據國際慣例,所有參加大賽的設計作者或單位對其作品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法》享有版權。泉州文旅集團對征集的作品享有發表、放映、出版、宣傳及展覽的權利,並享有優先購買權,以及三年的產品開發、銷售、收益的權利。入選“泉州文創旅遊商品資源庫”的作品,享有批量優惠采購權益,若泉州文旅集團對設計作品進行開發、市場轉化,設計作者應提供協助,作品設計作者按年獲得轉化產品實際銷售收入的3%作為權益金,不再享受其他收益。泉州文旅集團對參賽作品進行開發、市場轉化過程中取得的知識產權歸泉州文旅集團所有。參賽作品的設計作者或者單位自有量產方案與渠道,或者已經量產在市場上行銷,若泉州文旅集團提出合作意向,合作方式另行協議約定。
十一、其他事項
1.參賽作品的申報材料不再退還參賽者,參賽作品實物在評選活動展示結束後歸主辦方所有,用於後期展示宣傳。
2.報名後,符合參賽規則的旅遊商品所有者默認同意參加主辦方的展示活動和有關宣傳推介活動,獲獎作品圖片可刊登在指定媒體上。
3.獎金應繳納的所得稅由獲獎者承擔。
4.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可本方案所有內容。
5.大賽主辦方保留對本方案的最終解釋權。
十二、聯係方式
單位:福建省信芯長盈科技有限公司
聯係人:郭老師
聯係電話:15059788121
聯係郵箱:943169942@qq.com
附件:1.《2020年“潤物無聲”泉州文創旅遊商品設計創作大賽》參賽作品申報表
2.參賽作品介紹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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