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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水征集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和旅游形象標識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12-07-06
 為全面貫徹落實貴州省委“增比、進位、突破”的發展戰略,全面推進赤水旅游產業發展,經赤水市委、市人民政府決定,現向海內外公開征集赤水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和旅游形象標識。

一、應征內容

1、赤水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

2、赤水旅游形象標識。

二、應征作品要求

(一)宣傳口號具體要求

1、高度概括赤水旅游資源特色和文化特色;

2、簡潔明快(字數原則控制在8字以內)、響亮有力、易記上口,便于視覺表達,富于情感色彩,能夠打動人心;

3、宣傳口號將面向全世界不同人群,須使不同國家、不同文化背景的人都能理解和接受,中文口號和英文口號應同樣精彩。

(二)形象標識具體要求

主題凸顯、構思新穎、外形簡潔、形象鮮明、韻味傳神、具有較強的創意性、識別性、獨特性,能充分體現赤水旅游的基本內涵、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較強的視覺震撼力、吸引力和傳播力,適合在多種場合和載體上使用和推廣。

三、應征者資格要求

(一)海內外熱愛、支持和關心赤水旅游產業發展的組織和個人均可參加;

(二)任何參與本次征集活動組織、評選工作的人員,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四、應征者注意事項

(一)應征作品是應征者獨立創作完成的原創作品。應征者沒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該應征作品,亦沒有許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組織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或者使用該應征作品。

(二)應征作品不得與任何公開發表的作品相同或者類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的知識產權。

(三)應征作品應當明顯區別于國內外其他旅游城市、旅游景區的宣傳口號或形象標識。

(四)應征作品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規定,不得含有任何涉嫌國別歧視、民族歧視、種族歧視、宗教歧視或者其他有悖于社會道德風尚和良好風俗的內容。

(五)應征作品的文字語言只能使用中文或者英文。允許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兩種語言,如發生歧義,以中文為準。

(六)應征者可以提交多個應征方案,每個方案均須單獨填寫《赤水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參選表》或《赤水旅游形象標識征集活動參選表》。

(七)應征者對其提交的應征作品及其他所有相關文件的真實性負責。

(八)所有應征作品均不負責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九)應征者對《承諾書》的內容不得作任何改動,否則取消應征者的應征資格。

(十)應征者參與本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五、應征作品評選

(一)本次征集活動由赤水市文體廣電旅游局全程負責組織實施,征集活動將組織貴州省、赤水市有關專家和民眾組成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應征作品進行評審。終評結果由赤水市委最后審定通過并公布,評選過程將邀請公證部門進行公證。

(二)赤水市有權對專家推薦的終選應征作品作出是否采用的決定,并保留對口號另行創作的權利。

六、應征作品獎勵

(一)宣傳口號獎勵標準

1、評委會從所有應征作品中確定5件入圍作品,并予以每件入圍作品的應征者獎金人民幣2000元整及證書1份。

2、如最終被確定為赤水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評委會將給予應征者獎金人民幣1萬元整及證書1份。

(二)形象標識獎勵標準

1、評委會從所有應征作品中確定5件入圍作品,并予以每件入圍作品的應征者獎金人民幣2000元整及證書1份。

2、如最終被確定為赤水旅游形象標識,評委會將給予應征者獎金人民幣2萬元整及證書1份。

(三)所有獲獎者均需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自行納稅。

七、應征作品權屬

(一)應征者向評委會提交應征作品,視為應征者接受評委會的委托創作應征作品,其著作權歸評委會獨家所有。評委會對應征作品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的一切著作權(署名權除外)。

(二)評委會有權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應征作品,未經評委會同意,包括應征者在內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

(三)評委會有權對應征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而無須征得應征者的同意。

(四)評委會以任何形式使用應征作品而產生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歸評委會所有。

(五)評委會除根據本征集方案的有關規定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將不再向應征者支付任何報酬和費用。

(六)應征者不得在任何時候以任何方式向評委會主張分享其應征作品的利用所帶來的利潤或者其他利益。

八、應征作品提交方式、截止日期、評選結果公布與聯系方式

(一)宣傳口號

應征作品可以通過郵寄、送達和網上傳遞的方式提交。應征者需通過中國赤水網站(http://zx.zgcs.gov.cn)進入“赤水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項目的頁面,下載并填寫《赤水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參選表》及《赤水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承諾書》,通過網絡應征的按頁面上的提示通過網絡提交作品。通過網絡方式提交應征作品的,視為應征者同意并接受本方案及《赤水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承諾書》。

(二)旅游形象標識

應征赤水旅游形象標識的,應征者需通過中國赤水網站(http://zx.zgcs.gov.cn)進入“赤水旅游主題形象宣傳口號征集活動”項目的頁面,下載并填寫《赤水旅游形象標識征集活動參選表》及《赤水旅游形象標識征集活動承諾書》,投稿人應提供書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圖案一份,黑白圖案復印件2份,均按A4紙規格,注明規格大小,標準比例和標準色,同時遞交可在計算機上閱讀的電子文件光盤;設計圖稿必須有設計和創意的詳細文字說明;投稿人須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圍后調用。

(三)郵寄地址和聯系人

1、郵寄地址:貴州省赤水市文體廣電旅游局辦公室,郵政編碼:564700。郵寄時請在信封上注明“口號征集”或“標識征集”。

2、聯系電話:0852-2862899,2863680

聯系人:馮莉莉,楊均

(四)應征作品須在2012年7月30日之前提交,郵寄以郵件發出時間為準。

(五)評選結果預計于2012年9月下旬公布。

(六)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赤水市文體廣電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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