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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蘭州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

作者:佚名 來源:設計之家 時間:2008-01-17

一、培養目標

為國家建設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的藝術表演、藝術設計、藝術教育及藝術研究的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計劃及學費

2008年,我校藝術類專業擬在全國計劃招生130名。分專業招生計劃如下:

音樂表演專業(文理兼招,本科,7000元/學年):計劃招生60名,其中聲樂方向30名;器樂方向30名(樂器種類:單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鋼琴、手風琴、琵琶)。

藝術設計專業(文理兼招,本科,7000元/學年):計劃招生70名。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需根據我校藝術類專業考試后生源分布情況,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編制。

三、報考條件

1、擁護四項基本原則,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熱愛藝術事業。

2、基本條件:普通高中或中等藝術學校的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者;身體健康;未婚;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83年9月1日后出生)。

3、專業條件:

①報考音樂表演(聲樂方向)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良好的聲音聽覺和一定的演唱能力,身體勻稱,五官端正,發音器官健全。

②報考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良好的音準聽覺,較熟練地掌握所報考樂器的演奏技巧,有一定的演奏水平。

③報考藝術設計專業的考生須具備一定的繪畫造型能力,視力符合體檢標準要求,無色盲、色弱等缺陷。

4、其他:若生源所在省區招生政策有特殊規定則在教育部有關政策范圍內參照執行。

四、報名及考試

1、報名及考試日程安排。

省份招生專業報名地點考試時間(2008年)報名時間2008年)
吉林音樂表演長春藝術實驗中學:長春市朝陽區湖濱街788號2月14日2月12―13日
藝術設計
山東音樂表演山東工業職業學院:淄博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張北路69號2月21日2月19―20日
藝術設計
音樂表演臨沂第七中學:臨沂市金雀山路116號2月26日2月24―25日
藝術設計
甘肅音樂表演蘭州大學醫學校區A區教學樓2月23日2月18―20日
藝術設計
河南藝術設計中原工學院(北校區):鄭州市中原中路41號3月 2日2月29日、3月1日
湖南音樂表演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3月 8日3月6―7日
河北音樂表演石家莊職業技術學院:石家莊市中山西路長興街 12 號3月16日3月14―15日
藝術設計
備注:  ①考生可從上述考點任選一處參加專業考試,不得重復報考。②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若生源省區省級招辦組織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統考,且統考成績合格者方能按照我校的錄取規則參加錄取。                                                          

2、報名注意事項:

①考生本人須持《XX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到報名點現場報名,不接受函報、代報。

②考生須提供近期2?同底片正面免冠照片3張(背面注明姓名、所報專業),身份證復印件和藝術類專業準考證復印件各1張。

③報名費以甘肅省物價局核定的標準執行。

④認真填寫蘭州大學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表(卡),保證各項信息的準確無誤;否則,后果由考生自負。

3、考試內容及分值:

音樂表演專業

①主科(80分):

聲樂方向:考生須演唱聲樂作品兩首,時間不超過8分鐘;演唱前進行30秒鐘的歌詞朗讀。

器樂方向:

鋼琴和手風琴考生須演奏1首練習曲、1首復調樂曲和1首獨(協)奏曲,時間不超過12分鐘;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單簧管和琵琶考生須演奏1首練習曲和2首獨(協)奏曲,時間不超過12分鐘。

②視唱(6分):五線譜、簡譜各占50%。

③筆試(14分):樂理及音樂常識8分;練耳(即聽音記譜)6分。

藝術設計專業

①色彩(滿分值40分)。②素描(滿分值40分)。③速寫(滿分值20分)。

五、評分辦法:音樂表演專業主科考試由各評委教師單獨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作為考生專業考試成績。藝術設計專業試卷由評卷教師組閱評。

六、成績公布及合格證寄發:專業課考試成績將在網上公布,并按照總成績排出最終名次。合格證將在3月底寄送考生本人。

七、錄取規則:

文化課分數按照教育部“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應低于生源省區二本線的60%”執行。

專業課分數按照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課考試成績劃線標準執行。

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若生源省區省級招辦組織藝術類專業統考,考生須參加統考,且統考成績合格方能按照我校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具體錄取規則為:在文化課和專業課均上線的前提下,按我校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錄滿為止。

八、其它事項:

1、新生入學后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凡專業、體檢或其它方面不合格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清退。如發現在招生考試中有弄虛作假或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2、專業考試需用的樂器(鋼琴除外)、畫具(含畫架)、文具等均由考生自備。

本簡章可面索、函索或網上下載。

聯系地址: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730000

電話:(0931)8912116 8912748 傳真:(0931)8912229

網址:http://jwc.lzu.edu.cn E-mail:zsb@lzu.edu.cn

本方案由蘭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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